[讨论] 公众周知之事实

楼主: Wirklichkeit (nevermind)   2009-05-20 14:10:02
2007年,正崴科技董事长、工商建研会前理事长郭台强声称取得42%中影股权而应支付十
六亿元给中央投资公司,但至2007年10月2日止,只实际支付二亿元,因此将价值十四亿
元中影股票质押给中央投资公司;中央投资公司宣称已于2007年6月12日收到郭台强十九
亿元,并非事实。郭台强虽已指派林丽珍担任中影公司新任董事长,但因经济部和新闻局
冻结中影公司的登记事项,尚不得变更董事长登记,蔡正元认为他仍然尚是中影公司法律
上的董事长。蔡正元基于以上两点,为免虚拟交易困扰国人,且中影股权亦应按照实质出
资比例分配,仍应继续担任中影公司董事长至国民党及马英九与郭台强厘清股权争议后方
可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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