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民间监督真相调查委员会联盟”成立声明......

楼主: biolaw (堅持良知與慈悲心)   2004-10-14 15:47:06
“民间监督真相调查委员会联盟”成立声明......
民间监督真相调查委员会联盟 : 2004/10/3
在国、亲与无党联盟等党团分别推荐出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
(下称真调会)之十位委员后,据称真调会将在今日成立运作。
而民间团体在多日酝酿后,
为避免有违宪之虞的单位任意破坏国家法制、侵害基本人权,也决定呼应民意的要求,
成立“民间监督真相调查委员会联盟”(以下简称“真调会监督联盟”)。
真调会监督联盟由澄社、台湾法学会、台湾人权促进会、
检察官改革协会、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与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等团体共同组成,
为避免卷入政治纷扰之中,真调会监督联盟将会从民间的角度,
就真调会的职权行使是否违背宪法、法律及人权等方面进行监督。
而在实际监督真调会的具体措施以前,联盟在此先提出六点呼吁:
一、希望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能尽快就真调会条例做出解释,
避免社会长期处在对立不安的状态中。
二、真调会在行使权力或订定条例之施行细则及其他子法规时,
必须注意权力的自我节制与限缩,避免再有违宪疑虑的情事发生。
三、提醒全国人民注意避免自己宪法上的权利遭受侵害,
对于真调会违法无理之要求,人民有不服从的权利,而如果真有侵害情事发生,
联盟愿意协调提供免费的法律资源予以协助。
四、受真调会要求协助、借调、指派或聘用之人员不能只听从委员的命令行事,
而必须依宪与依法行政,若有违法违宪或侵害人权,
依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但书的规定,
仍然不能阻却违法,必须负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受真调会要求移交案卷与证物或调阅资料的机关,
应注意保全卷证资料的完整性,并避免文件遭到损坏,而延误破案的契机。
六、在不影响侦查不公开的原则下,真调会的一切行政程序应该透明化与公开化,
以接受联盟或其他民间团体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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