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讨论] 三阳工业减薪黑幕: 疑似违法?!

楼主: latte (心的距离)   2009-08-27 23:56:51
※ [本文转录自 Tech_Job 看板]
作者: bms787878 (bms) 看板: Tech_Job
标题: [讨论] 三阳工业减薪黑幕: 疑似违法?!
时间: Wed Aug 26 20:52:07 2009
三阳工业资方疑似挟持工会?!不符"工会法"及"工会组织章程"协议减薪.
三阳工业资方正式通知变更"年中奖金"前, 曾与工会理监事召开劳资协调会.
据悉在协调会中针对减薪(即变更"年中奖金")一事,
工会理事长与资方代表签署了一份决议.
依据这份决议, 资方发布了减薪通知,
但工会却未发文给所有工会会员告知此一重大决议.
这样的程序不禁启人疑窦, 诱使许多员工议论起相关法律问题.
恳请懂法律的乡民大大, 协助厘清"劳基法"与"工会法"中关于劳动条件变更的问题.
也恳请诸位乡民大大同心协力, 广泛转贴转载, 让更多人可以提供意见与协助.
1. "工会法"规定"劳动条件之变更应经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议决"!!!
不论三阳工业人资单位怎样定义"年中奖金",
这样的"年中奖金"按"劳基法"应被视为工资的组成部分.
而工资又是"劳基法"所称劳动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三阳工业资方变更"年中奖金"的行为,
本质上就是一种变更劳动条件的行为, 因此这样的行为应该由工会的代表大会来议决.
但三阳工业资方却迳自与工会理监事进行劳资协调, 并作出减薪决议.
试问这样的决议不违法吗? 这样的决议还有法律效力吗?
(据悉三阳工业产业工会似乎未针对这次的劳动条件变更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 三阳工业产业工会理监事是否涉嫌背信???
"工会组织章程"规定"理事会之职权: 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并执行其决议案."
工会理事会不仅要依据"工会组织章程"办事, 更须依据"工会法"进行工会事务的运作.
工会理监事面对资方减资协调的请求,
似乎未依据"工会法"与"工会组织章程"的规定召集代表大会.
在这样的情形下, 工会理监事与资方迳自议决并签署涉及员工减薪的决议.
是否涉及违反"刑法"所规定的背信罪?????
3. "年中奖金"本质上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
三阳工业"工会手册"中所规定的福利制度中,
明白规定"年中奖金"每人每月基本奖金天数五天.
而计算与发放方式乃个人五天的日本薪且累计每两个月发放一次.
虽然在三阳工业的"团体协约"中没有述及"年中奖金",
但是参考"团体协约"中对于其他奖金的规定,
如中秋奖金以发放半个月之本薪为基准, 超过部分为绩效奖金,
而绩效奖金依公司该年度营运和盈余状况决定之.
综合"工会手册"与"团体协约"的相关规定来看,
"年中奖金"不是人资单位所片面定义的绩效奖金,
既然不是绩效奖金, 应该就属于"劳基法"所定义的工资(属于经常性给与的一部分).
劳资双方共存共荣, 这是大家都认同也是大家共同努力的原则与方向.
假如三阳工业的人资单位甚至是经营高层,
未能以合法合理的管理手法, 来提升公司的营运效能.
只是以剥夺辛勤认真之多数员工权益, 来满足偷机摸鱼之资深同仁私利.
那么针对上面所述, 希望各位乡民大大评断, 也希望社会公众也广为评议.
我们的社会没有是非太久了!!!
恳请协助我们这些无缚鸡之力的小小员工~_~感谢再感谢!!!
作者: okoktsao (什么都是假的...)   2009-08-26 21:28:00
工会都同意了 你不要想翻案了,毕竟工会就是员工代表
作者: vividly0318   2009-08-26 21:32:00
觉得奖金少给 会比一个team裁x%因应订单减少来得好其实传产还是有它的优点 爸妈在化工厂/汽车业都没裁我有想过年纪大了不太能加班整晚时 找传产方面的多数传产工作的门槛都比RD简单很多 跨行是可行的
作者: Senko (senko)   2009-08-26 21:53:00
违法你们员工自己要想办法 来这取暖有啥用
作者: lerudit (l'Erudit)   2009-08-27 00:24:00
楼上, 劳工要团结一致
作者: keithmin (现金是王)   2009-08-27 00:56:00
楼上的,这样讲太超过了..不同团体本来就可以互相帮助吧
作者: lerudit (l'Erudit)   2009-08-27 14:15:00
没有罢工, 猪方没有在怕的啦. 加油.
作者: taxical (凤鸣九皋声闻于天)   2009-08-27 23:04:00
腐屎坑:因为我们要从制造的江鸟海转型成科技的江鸟海,所以不发中秋奖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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