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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型机车停车费10元变1500元 骑士不服投诉消保官
新北巿日前有民众骑乘气缸排气量250C.C以上的大型重型机车进入民营停车场停车,2天
后取车,心想机车停车费停1次只要10元,没想到输入车号显示的停车费竟高达1500元,
业者表示公告栏已清楚写明“大型重型机车,与小型车费率相同,每小时30元”,故收费
无误,该民众愤而提出消费申诉。
新北市消费者保护官会同交通局人员至现场会勘,发现该停车场确实有公告,但已要求停
车场业者于机车道入场挡杆上加注警语,避免误解。
申诉人指出,该停车场只有机车道及汽车道两种入口,并没有大型重机的专用入口,他骑
机车由机车道进入停车场时,全程无标示引导也没有工作人员拦阻,既然停在机车停车格
内,当然应该依机车费率收费,且民营路外停车场并非道路范围,并不适用“大型重机比
照小型汽车”等相关规定,故停车费应为10元,请求停车场业者返还不当得利。
消保官表示,会勘发现该停车场是由机器自动感应进出车辆,车主离场时输入车牌号码计
算停车费,大型重机仍应由机车道入场,摄影机才能拍摄到机车后方的车牌,并依车牌颜
色判读适用费率,且该停车场有设置“重机停放区”并停有多辆大型重型机车,因该停车
场公告有载明“大型重型机车,与小型车费率相同,每小时30元”,故应无误导或引人错
误之嫌。
消保官已要求业者于挡杆上加强说明,业者于消费争议协商会议时出示已在机车道挡杆张
贴“大型重型机车依汽车费率收费”之照片,并愿退还申诉人部分金额,可惜申诉人未出
席而无法成立和解。
消保官进一步指出,实务见解认为红、黄牌的大型重型机车停放亦应比照小型汽车之规定
,故车主如将大型重机停放于路边机车格,即构成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第1项第9
款“停车车种不依规定”之违法态样,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
有标示清楚就没办法了
业者还愿意退还部分金额,不知道不出席调解是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