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申诉了就裁决一下吧
基本上当初已经给了两位一段时间替自己的说法进行辩护
而就时间内两位提出的证据来看,我认为是JPIGHEAD君说法较为合理。
现在jeanvanjohn君又提出新的证据,但又为何不再当初就提出?
我想这个案件应该没有严重到需要因新的说法出现而重新审理吧?
况且jeanvanjohn君提出的说法,仅说明“不只有开机时会闪”
但是这是否代表其内心杀气在乱,老实说还是不够充分说明
光听驾驶员的声音,也感觉不到明显的心情起伏
在主观感受与客观表现上的证明都不够充分下,要改判是不太可能。
请另寻救济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