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违规行为删文与修正判决

楼主: jschenlemn (sinra)   2014-09-26 14:27:13
※ [本文转录自 Suckcomic 看板 #1K9GRA8v ]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看板: Suckcomic
标题: [公告] 违规行为删文与修正判决
时间: Fri Sep 26 14:25:1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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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 决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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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8fLSN7 (Suckcomic),部分内文违反‘版规3-3’,请原发文者于24小时内修正。
另有部分内容疑似‘违反版规3-3’,请同样于24小时内至SuckcomicBM进行答辩。
#1K8w38eW (Suckcomic),内文违反‘版规3-5、3-3’;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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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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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K8fLSN7 (Suckcomic)
【文章标题】 R: [动画] Aldnoah.Zero
【判决时间】 201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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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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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8fLSN7 (Suckcomic),部分内文违反‘版规3-3’,请原发文者于24小时内修正。
另有部分内容疑似‘违反版规3-3’,请同样于24小时内至SuckcomicBM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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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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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根据板规3-3,护航者不得以幻想、推测之剧情予以护航。或要求读者等待后续剧情
违者予以警告两次。
1.b. 发文者于该文中表示‘我是真的觉得很多东西要看第二部解不解释,
如果不解释就会变成吐点,但如果有解释就会变成很好的伏笔’
(略)
如果这是"刚好"的话,那就是一个吐点,因为御都合主义的问题太严重了,但,
如果那不是"刚好"呢?’
该类文句以‘可解释’与‘可解释将变成好伏笔’来护航现在不可解释之吐点
然,未来可不可以解释实属未知,就算可以解释能不能变成好伏笔更是无法预测
原发文者以此假设之情境护航吐点,为明确违反版规3-3之行为。
因此裁定原发文者须于24小时内修正该段,以及内文中所有不具明显事证,
出于发文者己身假设的内容。否则删文处理。
1.c. 另外,板友检举同篇文章中‘他是有愤怒的喔..(略至) 火星人等著倒霉了...:)’
该段文句无任何证据出现在动画中 无任何官方说明佐证 原作也无此设定,
纯属幻想。
目前无法确定哪方说法正确,因此须请原发文者同样于24小时内至SuckcomicBM
就检举人提出之说法,以回文型式答辩。待双方表明,或一方放弃答辩权力后
于SuckcomicBM宣判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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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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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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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K8w38eW (Suckcomic)
【文章标题】 R: [动画] Aldnoah.Zero
【判决时间】 201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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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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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8w38eW (Suckcomic),内文违反‘版规3-5、3-3’;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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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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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根据板规3-5,护航时不得以本部、他部作品或现实更烂之例证举例对比己身
不致特烂,违者予以警告两次。
1.b. 该文回应上一篇吐点时,列举了“那么,或许罗兰.艾默里奇的"ID4"
也该被列入垃圾片之一了?”与“要这样说的话,依倭族用木擂打爆帝国军步行机、
X战机打爆灭星者战舰、纳美人丢石头把地球战斗机丢烂...”等作品反驳吐点
提及该类作品时,是以数个结构类似的作品作排列,欲让与用同样手法的作品不致
特烂;然而使用同样的桥段或是手法,不代表作品就能一样神;或者是作品好看
也不表示这类手法并非一种老套,俗气的桥段。
因此仅用作品的好看来对比护航手法的好坏,已属模糊吐点的行为、违反版规3-5
之行为。
2.a. 根据板规3-3,护航者不得以幻想、推测之剧情予以护航。或要求读者等待后续剧情
违者予以警告两次。
2.b. 发文者回应推文时多以“推测”、“如果”回应,属于以个人臆测为护航的行为
已经违反版规3-3。
3.a. 因此篇文章通篇违规太多,已无修正的空间与必要,因此予以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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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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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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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上诉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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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版友不服判决
请于收到判决信后三日内于SuckcomicBM提出申诉。
申诉时请附加有效字数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为并无触犯板规之客观实际理由
供板主群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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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板主:jschenle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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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PIGHEAD (星枫写羽)   2014-09-26 19:01:00
我有刑度上的疑问 版规是写2只警告 为何这次是删文结案?重新看过版规 三-1 只针对推文才警告 了解更正 第三章整篇 非三-1本身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4-09-26 20:49:00
针对文章中的违规 板规几乎都是以删文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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