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违规检举处理判决

楼主: jschenlemn (sinra)   2013-11-04 21:55:08
※ [本文转录自 Suckcomic 看板 #1ITwR8Pa ]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看板: Suckcomic
标题: [公告] 违规检举处理判决
时间: Mon Nov 4 21:53:0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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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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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IIku3y- (Suckcomic)、#1IJ2fyex (Suckcomic)、
#1IR7pSxQ (Suckcomic)
【文章标题】 R: [少年] 银什么匙啦 申诉判决
【判决时间】 民国102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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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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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onocero君(以下简称甲方)日前因不满#1CVu3SDb (Suckcomic)之判决,提请申诉
理由充分因此受理该次申诉。
2. 甲方所提之“millia62219君(以下简称乙方)吐槽八轩的无能违反板规5-2一案”
经判定乙方并无违规。
3. 甲方所提“未来剧情与当下吐槽关系及乙方回应一案”,判定乙方并无明显违规
但希望乙方避免使用针对板友言论,甚至是臆测板友想法。
4. 甲方所提“精神病或神经病用词一案”,判定乙方#1IR7pSxQ (Suckcomic)
文章中‘事实上,你要从用词这个点护航,那要不要先去指正那些鲁夫是
脑残的吐槽者请他们证明鲁夫确实是颅内脑组织有所缺损?
要请尾田帮他照个X光片之类的?’
此言词具挑衅意味并与本篇吐槽无关,违反板规5-2,应删除本段,否则
予以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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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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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板规五-2.不正确吐嘈文及假吐嘈文:
举凡只有结论没有推导过程的文章一律属于不正确吐槽文。
没有因只有果,无法使人信服,故为不正确吐槽。
另外因果之间毫无关系或是引申得太过头也是不正确吐槽
2. 上述即为板规5-2之构成要件。请注意,就算板友吐槽结论有问题,也不代表
推论过程就一定是有问题的,反之亦然。在选取条件、剧情与人物带入观点的不同上
本就容易得到不同的结论与立场。
这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对跟错,并不是只要站在单方面的立场,另一方的立场就是
不正确的吐槽或是护航。也就是说,板规5-2比较类似检验吐槽者所使用的素材
以及推论的过程是否有过大的瑕疵,并不是以吐槽者是否吐槽成功为违规的构成要件
3. 乙方吐槽,八轩在这个农业学校是“最没用的”。
然而根据甲方所提“在故事中,常盘主动请教八轩教导数学,并且在八轩的指导下
常盘获得了不错的成绩,因此常盘感谢八轩的教导。”
常盘也是该校的学生,但他像八轩求教数学,由此可知,八轩还有数学的能力在
并非吐槽者所描述之最没用的。
而后乙方于#1IJ2fyex (Suckcomic)所提,因为这是“农业学校”,注重的到底是
农业相关之技能与科目,就好比说一个数理再强的人,进到了社会组相关科系,
则所长发挥依旧有限。就算八轩的数学再强在学校还是无用,因此吐槽其没用并
没有错。
由此可知,甲方由八轩与同学的互动推论其并非无能,乙方由故事设定来吐槽其
农业常识的无能。两方都有自己的推论过程,且过程经判定并没有逻辑上的重大
瑕疵,亦未见乙方明显违反板规5-2。
然若乙方最初即是以八轩农业表现上的无能吐槽之,则应于首篇文章中载明
往后请乙方注意。
4. 乙方吐槽八轩“对于鸡蛋常识不足,且心态高高在上”
甲方以“后来八轩吃到鸡蛋的美味,从以改观接受。认为这是一连串的剧情
安排所致”。
本板本为漫画吐槽板,无论是怎样的吐点,只要吐槽者感到不以为意并且合理论述
就应受本板板规之规范。
虽然甲方以整体剧情为论述,以后来八轩的转变说明其并未如乙方所述心态高高在上
并且说明这是剧情上的安排的结果。然而,若八轩当下却有这样的行为,护航时就应
以此进行。的确,若要让读者成功感受的八轩的转变,先前的铺陈确实少不了,但是
板友确实对“此时的八轩”感到不满,即可发文吐槽。
而甲方以此护航,是否有要乙方以后“都不要看他缺点”、“大家通通去找漫画
的优点来看就天下太平了”,这方面确为乙方个人的主观意识感受。由甲方之护航
内容而言,仅可看到甲方解释了前后剧情的整体架构,并未出现任何明确的客观事实
需要乙方以如此之诘问语气回复甲方。
也因此虽然坚持自身吐点属板规所保障之权益,并未违规。然而亦希望乙方避免使用
过于臆测他人想法之言论或语气发言。
5. 虽然医学上神经病与精神病有明确之定义与区隔,然而日常生活中对于两者并没有
明显区隔,以神经病骂人甚至称呼本为精神病之患者亦时常出现。
而甲方于护航之文章中提出原吐槽者之引用错误,并且指出两者之间的不同。
后来乙方解释其并未详查,仅以个人常识吐槽之。
两方对于己身的行为各有解释,若乙方却有误用,更正即可;然而乙方后段却反过来
质疑甲方护航之意图,并且以无关主题的海贼王举例,询问甲方“那些骂鲁夫脑残
的是不是要先请大夫看过x光片再吐槽”。明显已经与吐槽毫无关联,且沦为口舌
之争了。
因此根据板规5-2,乙方应删除本段,否则予以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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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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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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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诉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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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板友不服判决
请于收到判决信后三日内于SuckcomicBM提出申诉。
申诉时请附加有效字数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为并无违反板规之客观实际理由
供板主群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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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板主:jschenle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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