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违规行为警告水桶判决

楼主: jschenlemn (sinra)   2013-10-30 20:59:27
※ [本文转录自 Suckcomic 看板 #1ISFnZh- ]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看板: Suckcomic
标题: [公告] 违规行为警告水桶判决
时间: Wed Oct 30 20:32:3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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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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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 #1IR7pSxQ (Suckcomic)
【文章标题】 R: [少年] 银什么匙啦
【判决时间】 民国10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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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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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Maple君 违反‘板规3-1’,予以水桶三日。
newtypeL9君 违反‘板规3-1’,予以水桶三日。
hoshiru君 违反‘板规3-1’,予以水桶三日。
KaoruGao君 违反‘板规3-6’,予以警告一次。
Cloverwe君 违反‘板规3-6’,予以警告一次。
wp93君 违反‘板规3-6’,予以警告一次。
hao1992君 违反‘板规3-6’,予以警告一次。
k87559527君 违反‘板规3-6’,予以警告一次。
chihchieh君 违反‘板规3-6’,予以警告一次。
lolix君 违反‘板规3-6’,予以警告一次。另合并前次警告,予以水桶七日。
q11010君 违反‘板规3-6’,予以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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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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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板规3-1,不得以无关作品之事项为护航,违者判处水桶三日。
例如:不爽你去画、不然要怎么画(批评读者能力)、年轻人就是不懂(批评读者
身分)、爱看又爱吐、看漫画这么认真干什么(批评读者心态)
本项为最严重违规护航,在推文中使用会被水桶三天,在文章中使用会被直接删文
不另行公告。
2. GreenMaple君、newtypeL9君、hoshiru君三人于该篇文章中,以具有强烈讽刺性或
批判性之不妥言词批评当事人吐槽之能力与意图,此已违反板规3-1之规定,因此
予以水桶三日。
3. 根据板规3-6,以诉诸感性、模糊焦点等一切回避吐点之方式护航者,予以警告一次。
因此种违规实属轻微,需由板友主动检举或大量出现时才会判罚。
该篇文章中,已有大量板友违规,严重影响讨论之进行,因此纠举。
4. 只要文章没有违规,就应受板规之保障,若板友有不同的意见,应循正规管道提出
不同意见;若有违规之事,则应提出检举。
该篇文章中,确实多数板友皆不认同原发文者之论点,然而必须请板友注意,就算
就算板友极度不认同文章所表示之论点,只要文章并没有违规,就应该针对原发文者
所提出的论点进行合理的讨论与辩驳。而不该以个人感受或是价值观攻击原发文者
发文意图或是借此模糊文章所提出的吐点。
该类行为皆属于板规3-6所规范之违规行为,虽然平常不会主动纠举,然而于此篇文章
中已过于泛滥,且严重影响他人讨论之权利,因此介入主动判罚。
5. 根据‘板规10 漫吐板处罚条例’,累积三次警告换为水桶七天。
lolix君于2011年11月14日判罚两次警告(#1EmG2zLS),加上本次一次警告,一共三次
因此换为水桶七日。
6. 该篇文章 #1IR7pSxQ (Suckcomic),因违规人数过多,且有多名板友针对原发文
人身攻击。因此虽然文章本身尚无违规,但因极具争议性,为防止后续有板友违规
并保护当事人不再受无端之攻讦,因此予以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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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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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eenMaple:嫩 bj4 10/27 21:04
→ newtypeL9:你不会日文就说嘛 噗噗  期待你拿德文来回 10/28 00:05
→ hoshiru:鼻屎般的吐槽点 汪洋一样的恨意10/28 20:00
→ KaoruGao: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原PO就是想给八轩扣个帽子戴,怎么护10/27 20:05
→ KaoruGao:航都没有用啦。八轩以后有没有改变对原PO也不重要,反正10/27 20:06
→ KaoruGao:他就只是想抓着八轩初期有点犯蠢的行为大作文章而已。 10/27 20:07
→ Cloverwe:隔了那么久,究竟是为了什么? 有那么重要吗??? 10/27 19:46
→ wp93:你回这么久的推文是想要什么? 10/27 20:51
→ hao1992:来鞭尸了 鞭的还是自己造就的10/27 12:29
推 k87559527:别理他了 无言 10/27 12:27
→ chihchieh:有完没完....orz 10/27 12:29
推 lolix:至少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轩会灌香肠和烤pizza~10/28 15:49
→ lolix:至少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轩会灌香肠和烤pizza~10/28 20:37
→ q11010:(哈欠) 10/27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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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诉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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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板友不服判决
请于收到判决信后三日内于SuckcomicBM提出申诉。
申诉时请附加有效字数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为并无违反板规之客观实际理由
供板主群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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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板主:jschenlemn
楼主: jschenlemn (sinra)   0000-00-00 00:00:00
修正输入错误的板友ID
作者: k87559527 (ç”·æ°£)   2012-10-27 12:27:00
别理他了 无言
作者: hao1992 (玛弟)   2012-10-27 12:29:00
来鞭尸了 鞭的还是自己造就的
作者: chihchieh (草泥马~~)   2012-10-27 12:29:00
有完没完....orz
作者: q11010 (耳朵)   2012-10-27 16:53:00
(哈欠)
作者: Cloverwe (云书)   2012-10-27 19:46:00
隔了那么久,究竟是为了什么? 有那么重要吗???
作者: KaoruGao (图阿勋)   2012-10-27 20:05:00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原PO就是想给八轩扣个帽子戴,怎么护航都没有用啦。八轩以后有没有改变对原PO也不重要,反正他就只是想抓着八轩初期有点犯蠢的行为大作文章而已。
作者: wp93   2012-10-27 20:51:00
你回这么久的推文是想要什么?
作者: GreenMaple (haha)   2012-10-27 21:04:00
嫩 bj4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2-10-28 00:05:00
你不会日文就说嘛 噗噗  期待你拿德文来回
作者: lolix (toy)   2012-10-28 15:49:00
至少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轩会灌香肠和烤pizza~至少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轩会灌香肠和烤pizza~
作者: hoshiru (圣人.白痴.疯子和骗徒)   2012-10-28 20:00:00
鼻屎般的吐槽点 汪洋一样的恨意
楼主: jschenlemn (sinra)   2012-10-30 20:59:00
修正输入错误的板友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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