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版主samhou6之判决

楼主: s91812 (刀穎[刀X])   2017-04-23 06:50:16
※ 引述《gofee (撞墙的青蛙)》之铭言:
: 我被版主samhou6于2017/4/21以版规B2水桶
: B2详细内容如下
: B2【无可观性之文章】
: 任何文章未满正体中文30字、不具建设性、无可观性,或其撰文态度有争议者。
: a.翻译文:转贴任何非正体中文资讯,未附上简要说明或自行翻译者。
: b.转贴文:转贴内容未达规定字数时,未补充评论至30字者。
: 已水球过判决者
: 理由是多图且不具建设性、无可观性,或其撰文态度有争议
: 但是
: 1.不具建设性:替队伍选手加油,如何称得上不具建设性?
: 先贴图在帮队伍加油,并非只是单纯无意义发泄。
: 类似贴图文章我之前有发表过一次(见证据2/证据3)毫无问题
: 且版主水球我内容是指我单纯吹捧选手(见证据4),我并非单纯吹捧
: 还有加油应援内容。
: 2.无可观性: 这实在是见仁见智,若是JT粉丝当然会讨论选手长相与表现
: 尤其该名选手表现杰出,这篇文可以给喜爱选手的人讨论。
: 3.撰文态度有争议
: 我撰文不想引战、不想引起版面失控,没有激烈言词,
: 内容也是正面方向。
A.[申诉]
a. 所有申诉提出前,必须先与该板板主沟通,
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一周以上不理会,
或是在小组长裁决后仍不服,
才得以提出申诉,并须提出完整之沟通过程及事件相关文章,
资料如有阙漏则不予受理。
(看板文章请用F转寄至信箱备份,再用X转寄至看板,
若有修文痕迹且有假造证据的疑虑时,该证据将不被采信。)
本文不受理
作者: yzkeroro (小製)(′˙ω˙‵)   2017-07-03 14:03:00
推楼上!!!
作者: forfly (忘却者)   2017-07-03 15:05:00
一楼的楼上是?
作者: ArSaBuLu (阿萨不鲁)   2017-07-03 15:44:00
220.141.163.21
作者: softwind1413 (softwind)   2017-07-03 18:40:00
是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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