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分的原文 #1LVjujw_ (LoL) 在修改之前,其标题为“建议不要在 LoL 板发钱”。
其后标题虽改以“希望大家支持的队伍都有好成绩”开头,并附上“另外建议”,
但依照 virus0418 板友在文末的嘘文以及申诉人的回应,可知“支持队伍”仅有一行,
而其余的篇幅皆为“另外建议”。故受处分之原文的主体应视为“建议不要发钱”。
然而“建议其它板友不要在 LoL 板发钱”此一主题,本身与 LoL 的游戏并不相关,
前提不正确,判决文章的时候应该以文章最后的状态来下判决
有一堆文章都是先发在修改,难道要判空白文闹版?
小组长请不要随意扭曲被处分的文章,修改后无违反板规文章
为什么可以用修改前的状态去判?
依照 Pellaeon 板主在 #1Krt9eUm (Sub_Strategy) 所作的说明,
板规 B1 所提及的“建设性意义”与“可观性”,皆应与 LoL 游戏内容或电竞有关,
而建议其它板友不要在 LoL 板发钱,与 LoL 游戏内容和电竞项目皆不相关,
故受处分之原文主体不具板规 B1 所述之“建设性意义”与“可观性”。
然而,该文的主体“建议其它板友不要在 LoL 板发钱”,起因为板主先前的判决,
或许可将该文视为对板务或判决的讨论。站规“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提及,
对于看板违规行为的检举与对板主的建议,于原看板提出。因此若为上述两项,
虽然与 LoL 游戏内容及电竞项目无关,亦不能因此视为不适于 LoL 板发表之内容。
帮队伍加油的文章通常是伴随者发钱一起
问题是我上一篇发钱文被桶
所以这篇不能发钱单纯为队伍加油<<<<<<这就是文章本意
随后付上版上有的加油文在后面当证据
然而,目前于本板所呈之证据不足,并未说明板主先前判决所处分的原文内容,
无法得知其一开始发表时所约定要发的 p 币数量是否有达到 1000 以满足板规之要求。
亦不足以判断板主更改判决的理由。因此仅能从本案受处分原文的文字本身来判断。
然而受处分的原文“建议不要发钱”所作的论述,并非对于违规行为的检举,
也没有对板主管理方式提出建议,故不属上述站规指定于原看板提出的项目。
综上所述,受处分之原文的主体,既无与 LoL 的游戏内容及电竞相关之讨论,
不具板规 B1 所述之建设性意义与可观性。亦不符站规所保障于原看板提出,
对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或对板主之建议等内容,故其内容符合板规 B1 所约束,
属于无建设性意义、无可观性的不适发表内容。判决维持原判,申诉驳回。
两案不同关系 我看不出来有任何必要提供任何所谓的证据给小组长
我只提供版主自行承认错误误判的信件
如果小组长对此案件有问题 请自行传唤VVVV5555询问此案件经过
我在强调一次 此案件已经结案 且版主承认自身工作有疏失
已经将误桶的文章解桶
小组长你把焦点模糊在这边我根本看不出妳所谓的公正性在哪
已经结案判定误桶的还要承上证据 然后再给小组长你判一次?
我在版主公告发钱文未满1000P之前就已经发完了
请你自己自行传唤VVVV5555询问
本人对此案件完全没有配合小组长的义务
最后另外付上版上其他为队伍加油且没发P币的文章
请小组长解释这些文章跟我的文章差别在哪
因为小组长整天把焦点模糊在发钱文我在说明一次此案件发文的动机
请小组长不要在模糊焦点了 如果对其他案件有兴趣 请自行上LOL版查阅
动机 > 想帮闪电狼加油 > 发文准备中 > 通常帮队伍加油的文章都会发钱 >
原本想发钱 > 想到我发钱被误桶 > 先打出帮队伍加油的文章(此时只有一行) >
另外在底下注明帮队伍加油是好事但是小心被误桶(好心分享) > 文章完成 >
接者把替队伍加油的文章补完 > 被版主B1
所谓B1就是指不能帮队伍加油? 还是帮队伍加油没发钱就B1?
请小组长不要随意扭曲发文人的发文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