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hydra6716对hydra6716之处分

楼主: diefish5566 (LOL板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3-11-01 23:48:51
※ 引述《po11po11 (NineMe)》之铭言:
: #1IQrmyrT此文章中
: 推 hydra6716 :qe70r178rl不就死鱼鱼的本尊吗 10/26 14:21
: → hydra6716 :oh 是死鱼 不是死鱼鱼 一堆鱼真容易搞错w 10/26 14:21
: 可以看到hydra6716立即在下回复了说错之辞
: B3【刻意散布错误资讯者的推嘘文或文章】
: 所以我不认为有 涉及刻意散布错误资讯
根据
#1IGkDCkk (Sub_Strategy) 以及 #1IIg501M (Sub_Strategy)之判例
知“于后修正”之行为是“未有充分理由说明”
: 而至于D2
: D2【意图散布他人个人隐私资讯】
: 在推文、文章或连结中,未经本人允许,
: 以任何隐喻或明说散布、要求、提及、诱骗他人可指示现实人身之特定个人私密资讯。
: 以下私密资讯项目,列为极为严重侵权等级。
: 严禁以任何方式之意图散布或诱骗行为:
: 电话;手机;住址;帐号;密码。
: 以上部分[具文章事后自删追究之责],任何人得以检举其违规行为。
: 以下[包含但不限定]之私密资讯项目,列为普通等级:
: 真实姓名;照片;相簿;Facebook私人页面连结;PTT站内私人信件等。
: 以上部分为告诉乃论,若是板友觉得自己的个人隐私资讯遭他人未经允许侵权公开,
: 请当事者连络告知板主,则板主得以处理之。
: 我认为 私密资讯项目中的 “帐号” 并非指PTT用户所代表的帐号,
: 若是说真的连PTT用户帐号都不能说出来
: 那版上会有更多检举事项,称呼他人PTT ID就为意图散布个资
: 那真的是天下大乱了,而PTT ID在版上算是每个人的名字
: 基本上是为受公布之资料,所以我在这认定D2不成立
如果你说diefish5566的帐号是diefish5566就算了
但是你说diefish5566的帐号是qe70r178rl
请问你在PTT查询diefish5566的时候
PTT站方会在下方附带一条:“此帐号使用者为qe70r178rl”吗?
这要查或许查的到 但是并非受公布资料
和电话;手机;住址;帐号;密码等板规规定的属于同一性质
要查我以上资料 去GOOGLE说不定真的查的到
但是这就能够断定这是受公布资料而免责吗?
请p板主想想其中的差异 谢谢
作者: livefishfish ((*〝︵〞*))   2012-01-02 12:03:00
欸 他还造谣你就是diefish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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