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4-01-17 19:49:56请板主说明本篇处理标准
※ 引述《diefish5566 (死鱼56)》之铭言:
: 案件申诉
:  ̄ ̄ ̄ ̄
: 看板群组:G_RolePlay
: 申诉人:diefish5566
: 被申诉看板:TOS
: 被申诉板主ID:s91812/ice0514/peterman167/bradyaraoy
: 认定或处分之事由、内容:(事实发生经过)
: (例:我在板上贴了一篇心得,打了几个注音,就被水桶30天)
: 本人于1/9于置底文检举
: → diefish5566:#1IpaXoyZ (ToS) 抽卡没有new 01/09 16:47
: 证据明确却无处理
: 不服之理由:(争点、没有共识的关键点)
: 三天无回应
: 甚至发现有板主在该串推文
: → bradyaraoy:我建议把标题改一下,不要用抽卡,用闲聊、心得都可以 01/09 15:02
: → bradyaraoy:因为这篇文章的主体已经不完全是分享抽到哪几张了XD 01/09 15:03
: 却完全无处理
: 所附证据:(以附件方式转录文章并编号,有编辑痕迹视为无效)
: 如下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