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TA 看板 #1OP88nzt ]
作者: qoo780410 (我妻雷姆) 看板: GTA
标题: [公告] a34021501已被执政官水桶
时间: Thu Dec 29 11:25:34 2016
板友a34021501因违反板规9-3,退文并水桶180日,另援引板规12-2加重。
说明:
一、违规文部分:1.经查GTA实况经验甘苦谈 Part系列,已有多次游走钢索(X)板规(O)
边缘,虽然文章部分大量参杂无关本板且意义不明文字,但因仍有
有关GTA话题之讨论(不论内容),板务因此决定放行。
2.惟,该板友于2016/12/29 01:42:18 所PO出之part3(下方有备份尸体
供参考)之内容,分开处理可以看到有无意义文字(ex:双生、双灵等)
及有关GTA讨论,但合在一起观看,通篇下来所得到仅有意义不明的结
论,本篇已踩到板主底限。
3.经审酌后,一来因本板板规无闹板规定之处置,原先有考虑过是否援
引19条之规定参酌他板对于乱(闹)板之规定论处,最终方案决定回到
料理的原点(X)板规的原点(O),认定以无关本板之文章方式论处。
二、加重处分部分:1.板主先前已于#1OM8eYQ0 (GTA)之文章给予口头警告,若再犯9-3则
不警告迳依累犯方式处置。理由如下:
(1).板规12-2:经警告后又犯同条板规者,审酌情况依其规定或准用
累犯标准加重惩处。
(2).本文虽然触犯9-3,但最终因板主裁量准其过关,另给予警告但
书,若再犯相同板规将依累犯方式处置。
(3).GTA实况经验甘苦谈 Part3再次触犯板规9-3,符合再犯资格。
2.另,虽#1OM8eYQ0已达违规之标准,但考量板主已给予放行,故不宜
再次惩处(即退文),仅加重水桶至一倍。
三、结论
[闲聊] GTA实况经验甘苦谈 Part.3 本篇退文,水桶180日加重一倍,
共计为嘟嘟360(https://i.imgur.com/7K0lDy2.gif)
我是说,水桶360日,以上。
以下附上备份尸体:
1.http://b.bbi.com.tw/GTA/1OO_b-F6.html
or
2.http://imgur.com/y9lJ1DH.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