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Dao (陈到字叔至)》之铭言:
: 其实 我个人的想法就是
: 我不管他是贴在哪里
: 除非你能拿出任何 他同意你使用照片的证明
: 不燃我的想法就不便
: 我不管他是不是把所有照片都丢在那里
: 你都没有资格去贴 仅此
你的说明我收到了,我会把这一点列为争执事项。
我们先程序后实体来讨论问题。
程序部分:
WOW板规罚则明订违反板规初犯只能水桶10天,判决我的板规四A也没有其他加重处罚的依
据,而我在WOW板没有违规纪录,也就是说并非累犯,你为什么可以判决我水桶30天+退文
?
请你针对此点作出答辩。
实体部分:
板主你只针对我贴他实况台(用照片挡对话框)的部分阐明,你认为我必须取得他的“明示
同意”才有资格去贴出,但你有没有想过自行公开照片本身就是“默示同意”人家贴出他
的照片?
若照你的逻辑,那些PO实况文的板友,若实况台有开视讯或也用个人照片挡游戏画面,是
否都要有实况主同意使用照片的证明呢?你自己想想这论点站不站得住脚,若你的想法没
改变,以后看到一篇露脸或有放照片的实况文我检举一篇,希望你也能维持一样的心证,
做出一样的惩处。
以下整理两造争执及不争执事项,若被申诉人同意下列事项,恳请 钧小组长对各点表示
意见并予裁决之。
两造不争执事项:
1.申诉人所PO文章内容有他人实况台之超连结,而该实况主自行公开自己的照片遮挡对话
框。
两造争执事项:
1.判决申诉人水桶30天+退文,是否违反WOW板规罚则部分(申诉人并非累犯)?
2.申诉人贴出他人实况与照片之行为,是否违反WOW板规四A?
3.被申诉人解释WOW板规四A“未经同意”限于“明示同意”,是否扩张解释该板规而属无
效?
4.系争判决所持见解与法律解释,是否牴触站规、中华民国法律而属子法逾越母法之无效
(见申诉状第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