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发文前已详读置底小组组规与组务板板规,若不符规定愿受删文或水桶处分。
申诉人:laptic
被申诉人:maxliao
看板板名:ToS
申诉诉求:
按比例原则(即当前板规 [项目 三、c])重新计算禁言日数,并依据板规,给予针对本
人发表人身攻击之言论者应有处置;若败诉,亦不可以相关申诉文章或其他无关事项加重
处置
申诉内容:
以下部分,依据时间轴线逐一叙述程序、实体事项
一、依照当前申诉制度,maxliao 板主 (下称 m 板主) 身兼手游小组 (G_Mobile) 实习
小组长,因此于本板申诉发生于其管理看板的水桶日数判决(无关违规事实之部分)
,并声请该板主回避本案件,在此合先叙明。
二、系争昨天晚些时候,申诉人于 #1TD4X092 (ToS) 给予注解 (→),询问原发文者,是
否有相关关卡之入门级难度的指定队伍资讯,数分钟后使用者 genkibb74142 挑衅申
诉人,指摘申诉人“鸡蛋里挑骨头”。
三、尔后,本人一时情绪性失控,以不当举例驳斥前项所述之使用者发表的推文,结果引
发推文笔战,虽然本人二度表示歉意、解释无心之失,仍不足以挽回惨况,这部分本
人谅解,需为相关不当发言负责。
节录 #1TD4X092 (ToS) 部分发言内容:(分段表示)
→ laptic: 入门指定队伍是啥?可以写在内文吗?07/21 19:16
https://imgur.com/pSckh0W
推 genkibb74142: 不要没抢到发文就鸡蛋里挑骨头好ㄇ07/21 19:21
等中英合并我就没得先行入关看资讯啦 剩一个多月
→ laptic: 回某楼,若我真鸡蛋里挑骨头,早就问作者前几天的发文IP了07/21 19:33
→ laptic: 只是想问其他网站没有的资讯,有问题吗?07/21 19:33
→ laptic: 前面推文中,若有误解,我在此致歉07/21 19:40
→ laptic: 当中有冒犯之事,在此再次致歉,请各位见谅 07/21 20:35
→ laptic: 不需要这样吧…… 举例不当之事,希望原作别在意,并重放07/21 21:30
→ laptic: 所有关卡资讯原文回来07/21 21:30
给你发吧 我累了
四、今天早上,m 板主发布水桶公告(原文章代码 (AID): #1TDGnT7H (ToS)),将申诉
人处以长时间禁言,之后更有使用者在置底板规中,建议板主群直接将申诉人列为不
受欢迎使用者,其后有多人附议,显见该板使用者持有先入为主形式的不公对待。
节录 #1SqReMXG (ToS) 推文内容:
推 dennishsieh: 板规建议:将chooxs laptic 与其人往后分身之发文推07/22 09:34
→ dennishsieh: 文增列至[一、k]附款07/22 09:34
五、申诉人不解 m 板主公告中,以申诉人累犯一次“閙板”(假设结合申诉人以前使用
过之帐号)而言,禁言日数如何计算?早前遂请板主解释、请求减少处分日数,尔后
m 板主回信中,扬言会列入不受欢迎使用者名单中(已说明于第五项中),但据查欲
援引之 [项目一、k],主要应为限制全站所不容之事(如张爸、十八禁内容等等),
而非针对单一使用者的违规行为(而且更未列明列入条件),显见多位板众无意以不
溯及以往之形式,建议适当修订板规列明条件,仅为一心要永久禁止本人再次使用该
板服务。(附注:m 板主已于信件中,同意申诉人向上申诉处理。)
六、综上所述,如果上述所载之内容合情合理,申诉人在此请求上级按申诉诉求明察秋毫
,按照比例原则改判,以 [项目三、c] 重新计算水桶日数;如果申诉驳回,亦请求
补充说明,不可事后以相关申诉文章,恣意、含偏见地加重板务处分(包括未修订板
规之情况下,即将申诉人列为不受欢迎使用者)。
以上说明完毕,证据部分将另外转录,辛苦 elmocc01 小组长了!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