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 沟通信件7

楼主: watanabekun (鏡)   2017-06-08 01:34:24
※ [本文转录自 watanabekun 信箱]
作者: jackervator (jokerlin)
标题: Re: #1PC3ypJH (GBF) 之判决疑义
时间: Sun Jun 4 23:47:13 2017
无论是版友检举还是我发现的,都符合板规的“主观认定”。
并且,无论是我的主观,还是版上(前后总计多达十数人以上
)检举,最后无论来源都是会过我的审查,而非您所诉说的“
版友有解释版规及罚则判定的权利”,他们也没有能直接水桶
人的手段,如果有任何觉得我判决失当,您可以尽管找站务。
您今天如果只是修改普通文章的标题,那就没有任何问题,只
要符合板规一切好说,但您今天你在挑衅完毕被水桶后,继续
使用修改标题来对应您前面的行为,所以当时就以继续闹版而
加重,完全符合版规。
之后您更是修改“您自己之前订下的版规的文章标题”,企图
混淆众人视听,让其他人误解文章,具有诱导思想及意图,这
我即主观认定为再度闹版,而我也只好将您所立下的版规文章
下架,从而重新设立版规文章,然后再三加重您的水桶天数。
当然您可以保有修改自身文件的权力,如您没有这个权力,那
PTT也不会有此功能,可是今天您所修改的文章是您自己立下的
“版规”,于此前提下,这篇文章就转变成一个接近公共财的
状态,而绝大部分的版友也会认定,这是您所立下的“功绩”
,如今您拿自身的功绩来开玩笑甚至扰乱秩序,我当然是判定
您闹版并下架文章。
最后再说段话,今天使用法规执法,就是针对不守规矩的人进
行处置,如果今天这规范并不是针对违规案件,那这就不是法
规,而是霸权,希望您可以有所区分了解。
希望您能自重,后续抗议信件我一概不受理及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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