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罢免板主] PuzzleDragon

楼主: weedyc (猴子)   2016-01-28 23:43:03
#1BwM14bS (ComGame-Plan) [公告] 战略高手群组组规 2010年版 版主相关事务
<投票者>
投票须详述理由,
无理由,语意不清,多重ID等连署票将由小组长/群组长于审核时剔除
并视情况永久取消于本组连署权
由于本群组看板因主题关系,人气差异性相当高,
因此以一般看板及热门看板分别规定之:
(热门看板指看板人气100以上,取前一周晚上12点整的人气平均为准。)
一般看板:
罢免的基本同意人数为20人,且赞成>=反对票的两倍
ex: 同意罢免20:反对罢免10 成立
同意罢免21:反对罢免11 不成立
热门看板:
罢免基本同意人数为50人,且赞成>=反对票的两倍
ex 同意罢免50票:反对罢免25 成立
同意罢免51票:反对罢免26 不成立
罢免连署须待连署结束日后才可提出申请,
提早提出申请仍须等到连署日结束后才会以最终票数审核。
遭罢免之版主半年内不得再申请同一看版之版主
版主罢免案若未通过,三个月内不得对该版主再提出罢免案
#1K95E3Yk (Sub_GMobile) [公告] G_MobileGame 组规暨组务板板规(15/02/09)
三、其它事项
(1) 连署门槛:有效支持票须大于30人且赞成多于反对。
连署时间:至少要7天,罢免案则须至连署结束日才结算。
连署资格:[新增类] 上站次数需超过200,注册时间需超过半年。
[删除类] 上站次数与文章篇数均超过200,注册时间需超过半年。
[发起人] 上站次数与文章篇数均超过200,注册时间需超过半年。
审核标准:无论赞成或反对,请确实填写连署理由,
“支持”、“赞成”……等过于简短或其它无关连署宗旨之理由,
均视为无效。
※ 引述《a020012393 (Zach)》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a020012393 信箱]
: 作者: a020012393 看板: ComGame-New
: 标题: [罢免板主] PuzzleDragon
: 时间: Sun Jan 3 21:42:05 2016
: 若想加入连署请按 y 回应
: 罢免板主
: 英文名称: PuzzleDragon
: 板主 ID : jschenlemn
: 罢免原因:
: jschenlemn多次于执行水桶时未与另外两位板主讨论便自行决定
: (详见#1MX-Zi1k),而多次进行3-1水桶时标准不一,并擅自于活动
: 期间调高3-1判定标准,更于同样活动文,两天内做出主动处置与
: 询问检举人是否真的要检举之双重标准,同样于#1MN-YQel中 对同
: 为板主之ttoy做出宽容的判决,虽说在几天后修正了判决内容,但
: 连署结束时间: (1453038125)01/17/2016 21:42:05 S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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