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2] 不服Mobilecomm水桶

楼主: GXIII (Trained Disability)   2025-07-07 23:05:18
※ [本文转录自 GXIII 信箱]
作者: starskyjth (星空)
标题: Re: 通讯板水桶申诉
时间: Fri Jul 4 13:47:08 2025
※ 引述《GXIII (Trained Disability)》之铭言
: 板主您好:
: 针对我被水桶一事,想请您协助厘清:
: 首先,我并未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
请确认B3板规
: 我所标记的ID,确实是该系列文章的发文发起者,
: 目的仅在于指出问题源头,并无针对个人之意。
你就标记ID了
照你的说法应该是标文章代码
: 既然您有关注该板务情况,不知是否能说明,
: 为何对于他所发起的一连串内容空洞、偏离讨论主题的文章,
你可举证一下他哪里空洞跟偏离
: 还有检举板上对于实际恶劣行为的检举,
: 均未见任何板主处置?
检举板会有排程处理
: 是否有板规适用的考量,还是另有标准?
: 此外,恳请说明此次“1890天水桶”的天数计算方式?
30+60+120+240+480+960
: 该事件发生于同一日,为何会被视为多次累犯处分?
累犯以次为计算,非日计算
: 这部分若能更明确说明,将有助理解板务处理逻辑,也可避免未来误触。
: 感谢您的回复与辛劳。
: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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