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XIII (Trained Disability)
2025-07-07 23:00:34====================================================================
看板板务申诉请先寄信给板主,若72小时后板主都未处理,
或经多篇沟通后仍不满意其回复时,再行贴文申诉。
在未与板主联系前,申诉将不予受理。
发表完申诉文后应检附被处分之原始文章、被处分之原始公告、双方之沟通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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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GXIII
被申诉人:starskyjth
看板板名:Mobilecomm
申诉案件:#1ePqkJd2 (MobileComm)
申诉内容:
版主以此条款判决
B3.“利用无意义推、嘘文挑衅他人,或因私人恩怨针对ID嘘文者,水桶30日。”
搭配重点提醒5.“累犯之水桶天数,倍率为1.5~2倍,无限叠加。”
申诉事由:
错误适用板规B3、滥用累犯条款叠加天数处分至1890天
执法标准不明、违反比例原则,疑似刻意针对、选择性处罚。
请求组务板审议。
一、推文内容并未构成板规B3.“无意义嘘文”或“私人恩怨”
本人于“孝亲机”相关系列文之下推文
指出其内容重复、空泛(形同在问废话,甚至有其他也反感者认为此系列是引战)
并无使用辱骂、人身攻击性之语句
本人所言为针对主题内容的公共性观察,属理性批评而非针对性攻击。
其中4则推文
提及特定ID仅为厘清文源,并非私人仇视。
其余2则推文
未指名特定ID,亦被以同标准一并认定累犯相同条款。
裁罚标准模糊、错误适用板规。
若依此标准判定,仅“推嘘 + 提及ID”即构成挑衅,
则板上所有内容讨论将受到严重限缩,形同“文字狱”。
一旦遭心血来潮的板主盯上,便可能遭遇不成比例的处罚,
甚至牢底坐穿、长期禁言难以翻身!
如此氛围势必让使用者人人自危,
生怕一言不合即遭重罚,严重妨害言论自由与合理讨论空间。
二、累犯天数一律采2倍叠加,违反板规所载“1.5~2倍”弹性原则
本人因6则推文
遭依“累犯”处水桶 30 + 60 + 120 + 240 + 480 + 960 = 1890天
但根据板规提醒5明示:
“累犯之水桶天数,倍率为1.5~2倍,无限叠加。”
此为区间性原则,应视情节裁量。
板主却全程采最大倍率处分,无逐案斟酌,裁量明显失衡。
违反弹性裁量原则,已构成扩权与裁罚恣意。
三、板主混淆“累犯”与“数罪并罚”概念,未经裁罚即以“再犯”论处
根据法理上对于“累犯”与“数罪并罚”的区别:
累犯,须为“经判决确定并执行后,再犯”。
数罪并罚,则适用于同期间或同程序内的多项行为。
板主于站内信中回应:“累犯以次数计算,非依日计算”
此自白已明示其“未经判定”即叠加处分之执法方式,
混淆累犯定义,导致滥罚,等同任意扩权,欠缺程序正当性。
板主并在站内信中明言:
“本人一直在手机板的累犯判罚都是以次数依据,这里没有要对照法律。”
此句等同承认:
“本板主惯例如此,想怎样就怎样!”
不论是否属同一事件或行为阶段,
只要发表数则推文,即当作数次再犯累罚。
上述法理本属法治国家公民应当具备之常识
却是板主冷言一句不对照就能不对照?
批踢踢难道都没有一套放诸四海的框架标准?
放任各板主恣意人治?
板主身为规范之制订及执行者
理应具备较普通人更健全之观念
方符合使用社群大众之期待
即使不以《刑法》为比照依据,
至少也应有合理程序与前置警示机制,方符比例原则与程序正义。
揆诸本次遭重罚之6则推文
系于短期内陆续发出,均为对同系列文的意见表达。
板主并未在前述任何一则推文后即时处理、警示或公告,
却突然一次性视为6次累犯!
实务上应属一案多笔行为,应以“数罪并罚”处理。
而非每一则皆视为“已受处后”之再犯!
板主恣意跳过警示,迳行适用累犯极刑,致程序与比例双重失衡!
四、板主滥权,刻意针对、选择性处罚
【本人被究责嘘文的其一文章 #1ePqWyO3 下方推嘘文】
这篇其他人也表达对洗文者不满
且用语更强烈、具挑衅意味
反而本人未指名ID
却被板主视为违规+累犯,更只针对本人开铡!
板主却仍始终坚持主张未针对本人
然处分结果明显集中于本人!?
嘘 GXIII : 发文数超越登入数的洗文仔也不免俗来刷 比原文还废
嘘 baizai12365 : 废文不用特地发出来
嘘 laker7634 : 板主该出来洗地了吧
嘘 ctes940008 : 好了啦
嘘 masutaka : 又来推销电子XX 滚
嘘 tacitus : 电子不环保产品
嘘 Annex : 归刚欸
嘘 god70541 : 这ID专推垃圾
五、始作俑者未处,异议者重罚,执法失衡引发社群不满
7月4日板主贴出新公告,针对“孝亲机”主题表示:
“限制而不禁止”、“若重复发表已述论点可处分”
亦即板主仍认定发惹议之引战文本身非属明确违规。
然当日公告中,只有2位发废文回复者被水桶,
发起连串引战文之原PO及多数随之洗文者,则终未被处理。
本人在此公告之前,
由于指出该系列内容重复、空洞,
即被惩罚1890天,显见执法重点错置、处罚失当,何辜!
提出内容观察与异议者先被惩罚,反复贴文者不处理,事后再补公告。
标准失衡已引起诸多板友不满,有不少乡民亦留言质疑。
实际推嘘纪录如下:
【本人被水桶公告 #1ePqkJd2 下方质疑板主之推嘘文】
嘘 coon182 : 废文仔的胜利
嘘 Fuklet : 人治典范! 没人身攻击还被累计这天数 废文大胜利
嘘 masutaka : 结果一长串废文全都没事?
→ spfy : 真假 说废文会被桶 那我要小心了 我超爱说
→ a27588679 : 废文现在也是禁词了吗?
嘘 LunLin9590 : 屌,垃圾系列文反而装死
嘘 phoque : 看得我都想跟风来一篇了
嘘 Sonia1022 : MobilePicket的文章有处理吗?
→ nisioisin : 真不知道触发板主出现的原因耶w
嘘 god70541 : 废文都没事耶,因为可教化吗?
嘘 astrofluket6: 在其他版被桶的__文仔们蓄势待发嘻嘻
嘘 slsamg7112 : 洗文仔大胜利
嘘 burnsy0018 : 在这个板嘘洗文仔可是要被水桶的
嘘 ax27483522 : 板主的水桶标准是什么...你不是说要用ai巡吗?
嘘 ww : 我觉得他说的有理
【板主7/4新公告 #1eQu3MO- 下方反对板主之推嘘文】
嘘 Sonia1022 : 原文就引战 问长辈机 不可能都低价机 中高阶都有
嘘 Sonia1022 : MobilePicket板的文章有处理吗?
嘘 k9120303 : 一篇集中讨论就好了
→ k9120303 : 就是放任这种文洗板看板才越来越烂
推 sony1733 : 就引战的 这跟大家文有什么不一样?
→ sinonking : 这个议题在本版已经讨论过
嘘 phoque : 就是大家文 起头就歪了还奢求后续讨论是正的吗= =
→ rz759 : 最后就聚集一堆不需要讨论结果,只想坚持己见跟人
→ rz759 : 家辩的杠精囉
→ rz759 : 这议题本来就容易沦为无意义讨论,最后永远都是“
→ rz759 : 要给长辈最好的”跟“长辈用不到这么好的”互战...
→ rz759 : 就像两品牌粉互战一样,需要这样充满火药味又没有
→ rz759 : 意义的讨论串干嘛呢?
→ rz759 : 爬文看到也没有任何参考意义
→ frank0908 : 因为已经不是讨论而是无意义的战 浪费版面
→ frank0908 : 还是你进来专板只是来看负面情绪而不是实用资讯
→ frank0908 : *战*这个行为对来这个板查找资讯的人根本是浪费时间
→ frank0908 : 找到的都是一些用不同用词在讲一样的论点
推 n7555235 : 这种论点太多,随便就战起来了啦
【其他贴文 #1eQspPlp #1eQgjyUE #1eQ9kE9S 下方推嘘文】
嘘 barttien : 这个板是没板主了?都几天了?系列文还不停止?
嘘 Alano : 这一串还能洗多久
→ spfy : 一个钓鱼仔的废文不要再回了
嘘 burnsy0018 : 去家庭板发
嘘 kotori0912 : 洗文大会?
嘘 Annex : 洗起来
嘘 spfy : 看tacitus后来的回复摆明在钓鱼了还回
嘘 masutaka : 洗文滚
嘘 neil112379 : 这篇打了几天
文多不及备载
以上各篇推文已显见
非申诉者之个人片面意见
板上并非仅本人感受不公
对于板主此次执法过当
已有普遍不信任、明显质疑与不满情绪累积
六、请求组务板审议如下:
(一)本次处分是否已违反B3.条文设计原意,而过度扩张适用情形?
(二)所谓“挑衅推嘘”是否应区分语意强弱、是否有实质攻击性?
(三)是否明确订定“累犯”之定义,“倍率”应视案情轻重裁量并有客观标准,而非由板
主恣意一律以“最高”2倍惩处?
(四)板主是否应针对引战发文者处置,而非仅对回应者选择性执法?
(五)是否应将本案水桶天数调整为合理范围(例如90~180天),或撤销处分并予以公开说
明,以昭公信,平息社群疑虑?
(六)板主缺乏法理常识,又长期如同隐形人,前遭组务“多次”记警告有案,却仍终未改
善其长期疏于管理之问题,实属“累犯”之行为态样。偶而才现身管理,却恣意滥权、选
择性执法!──建请组务板酌予“累犯”处分,并审慎考量其适任性。
最后
使用者需要的是一个可以理性批评、而非被审查噤声的公共平台。
板规是保障讨论空间的工具,不应成为压制异议的手段。
若意见不合或语气强硬即被极刑惩罚,岂不人人噤声?
此案若未受审慎处理,将开不当先例。
望组务板能审慎处理,还给使用者一个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
感谢审阅。
辛苦了!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