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1YrGOFnJ 水桶判决不服

楼主: Chenyo11 (Chenyo)   2022-07-31 17:32:29
看板板务申诉请先寄信给板主,若72小时后板主都未处理,
或经多篇沟通后仍不满意其回复时,再行贴文申诉。
在未与板主联系前,申诉将不予受理。
发表完申诉文后应检附被处分之原始文章、被处分之原始公告、双方之沟通纪录
申诉人:Chenyo11
被申诉人:I98
看板板名:Digitalhome
申诉案件:#1YrGOFnJ (Digitalhome)。tcx125639,Chenyo11 违 B-03条款(请填水桶公
告之文章AID)
https://moptt.tw/p/Digitalhome.M.1658127887.A.C53
https://i.imgur.com/m2l6Yj3.jpg
https://i.imgur.com/BKuOziy.jpg
申诉内容:
违规时间为板规建立前或是宣导期间,却于板规正式上路后遭行水桶处份
申诉状况1
https://i.imgur.com/JsMO6Be.jpg
I98版主于7/18对于我方及tcx125639 板友进行水桶处份,证据时间轴(附图1)却没有明
确标示,已站内回复要求公布完整证据,却遭版主告知附图1无需板规上路后,皆可成立
,如附图2
https://i.imgur.com/7PyPYII.jpg
我方主张板规于6/13公布(附图3.4),宣达期间至6/30,正式上路7/1 00:00,为何6月
份的证据可适用于版规上路后?甚至不肯明确公布检举来信之时间轴,我方已于6/13公告
新版规后改善,但依然糟行水桶处份,那这样宣达版规之期间…不就无任何意义?
https://i.imgur.com/SooIkLs.jpg
申诉状况2
https://i.imgur.com/0763yE3.jpg
附图5
我方来信申诉于6/13公告后已改善违规条款,甚至提供双方公司行号证明无法适用 B-03
条款。
既然版主无法证明我方公司与tcx125639版友公司是否已无关联,那也无法证明依然继续
来往,何况依版规判定,以公司为归户计算单位,发布其业代文,1月2篇的情况下,我方
已表示代表A公司,tcx125639代表B公司,但I98版主在无其他证据判定下依然做出判决定

附图678
https://i.imgur.com/Xp1GHez.jpg
https://i.imgur.com/7vGl2v6.jpg
https://i.imgur.com/tq1L03v.jpg
经2位版友提供,6/13后的报价内容与方式皆与不同,附图678可证明上站来源皆不同,并
且也非同人或是同公司
整合状况1.2
请求小组长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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