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证据] #1V7RGOhK (MobilePicket) [公告] 水桶改判

楼主: kouta (Kk)   2020-09-02 03:25:18
※ [本文转录自 kouta 信箱]
作者: RG5678 (MCX)
标题: Re: #1V7RGOhK (MobilePicket) [公告] 水桶改判
时间: Tue Jul 28 01:02:07 2020
※ 引述《kouta (F.U.)》之铭言:
: #1V7RGOhK (MobilePicket) [公告] 水桶改判
: 执行 水桶 3538天
: 解释如下
: 1. 已结案文章重复检举达3篇,4-6达标,不得同一内容重复发文
: 2. 板主结案后,并无来信询问板主相关推文的问题,且无新事证可以翻案
: 3. 4/2检举文并无打出违反哪一条板规,数量达3篇
: 请问板规内“严重”者的标准为何?
一篇以上就算严重闹板
: 检举内容,因举例案件用来质疑板主公正性,而有重复三篇就算严重闹版吗?
: 还是 RG5678 不顺眼要解决的人就算严重闹版?
你确实触犯重复检举条款,无关私人恩怨,再来,我跟你一点仇恨都没有
公事公办
: 你们板规写的“严重”,是板主自由心证吗?
重复检举3篇 有达到严重
: 难道该检举文章内都无人违反板规?板主都没有判决不公的地方?
判决不公部分你已经另外检举了,判决文也下来了
请勿把 检举/申诉 混为一谈
依据:#1UYVC-lD (Sub_DigiTech),退回重审
我已在7/28水桶文补上判决
: RG5678 甚至直接不解决该文章内,应该同我标准被判违反板规的人,
: 该检举文中内容,皆是因为以 RG5678 于多篇水桶文中,
: 依我”结果无违反板规“的推文为标准,提出板主重新检视之故才发出,
你没有提出新事证来翻案啊,你应该先站内信询问我为何未达标,而不是重复检举
然而我收到你的站内信,都是询问 你被判警告/以及1-A-15 /3-A-1 的标准
没有一封是针对 3/18 检举文内违反板规却没有水桶来询问
显然你没有提出新的事证
依我”结果无违反板规“的推文为标准(? 哪里,请找给我
举例何谓新事证:
3/28检举 推 RG5678: 一堆穷人
假设4/01 水桶文未列出
4/03 推 RG5679 : 好多穷人
4/05 水桶文判 3-B-1 2M
因为4/05 水桶 出现文新事证,而重复检举 3/28的推文,这个情况就不会收到板规限制
: 故不应被 RG5678 利用重复检举之条文而过度利用来惩罚,
这次判决原因都打在新的水桶文中了
https://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595782168.A.AD4.html
解释如下
1. 已结案文章重复检举达3篇,4-6达标,不得同一内容重复发文
2. 板主结案后,并无来信询问板主相关推文的问题,且无新事证可以翻案
3. 4/2检举文并无打出违反哪一条板规,数量达3篇
: 且与 RG5678 于 MobileComm 中也有讨论他的警告”标准“,非无去信询问,
: 因为他的标准有所”变动“,故我提出他判决 FINE 的推文,
: 也应该“重新检视”,来“认证”RG5678 的不公平之处。
: 而第3点中,检举文内许多篇连在一起,都是“共同检举其违反之板规条文”。
: 此信发给 Honorguard06、RG5678、a3225737。
: 一、MobilePicket 为 MobileComm 之附属检举、板务板,乃为使用者针对 MobileComm
:   看板表达意见之重要管道,对于发言资格之限制上,应多加斟酌。
: 二、申诉人之言词虽过于严厉,但仍属正常行使权力之范围,不应视同闹板,请板主重新
:   审视。
按照组物判决,不因把红紫注解 拿来当作失控发文而水桶,且当时4-3举证不足(退回重审
有补齐资料再审判)
所以撤销4-5 条文
但申诉人违规事实依旧存在,所以水桶情形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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