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jyun318 申诉 mobilesales 一案

楼主: Honorguard06 (时间宝贵)   2018-07-20 02:21:08
申诉人:jyun318
申诉案:#1R2YKwpd (Sub_DigiTech)
案 由:板主无故水桶
判 决:解除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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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站之交易行为,理所当然之受本国相关法令之规范。惟板主之管理行为,为求维护
  板面秩序、遏制营利风气,依站方于SYSOP板之公告 #1348aPLp (SYSOP) ,板主有权
  制定适宜之板规,并对看板之所有文章拥有管理权。单纯之板务管理行为,和民、刑
  等相关行政法令均无相关,针对此部分申诉人所提之诉求,本组不予采纳。
二、本案之违规文章,为申诉人征求二手手机之文章。经小组检视板规,对于申诉人“未
  指定特定机种”之征求并无特别规范,因无特别之标的物,自无法订定明确价格。惟
  申诉人仍于内文中提及希望征求之二手手机之价格为“千元以内”,小组认定已明确
  表达其价格区间。
三、虽依据 mobilesales 板规,交易物品均应有明确价格,但此案因交易标的物为符合该
  价格带之手机,难以明确界定其价格。此项应为板规之不明地带,对于此项之裁罚,
  小组认为应予免除。若板主认定此项行为实属违规,请妥善修改板规。另,请尽量使
  mobilesales 之板规更加明了易懂。
四、本组再次重申,申诉人无权要求小组对于板主进行惩处。是否惩处,为小组之权责,
  小组自会依板主之执行状况进行裁量。尔后若有此种申诉主张,小组将不予受理申诉
  。
五、板主群于答辩中曾提及“申诉人不看板规因而导致水桶自是活该”,请板主注意自身
  言行举止。小组组务板非一般看板,板主虽为无给,仍应注重自身之发言。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作者: jyun318 (君心无语)   2018-07-21 00:35:00
在此先感谢组长明辨是非的判决 还我公道 在此谨表敬意但内文有些地方希望借由意见表达敬请参考:1、之所以在诉求中表达希望惩处 是依据组务板主规范之规定 并非单凭我个人主观上的喜恶 而即便诉求属于无权要求的事项 若因此而直接导向该申诉不予受理 恐怕过于强烈而有欠允妥 比如律师在诉状中请求法院将对造当事人之违法行为移送法办(姑不论告诉告发等制度) 但法院也不会就此而表明此后若再如此即不受理 又比如在审判中检察官已经无权向法院声请羁押 但法院也不会因为检察官这样的请求就判定予以不受理 因为上述二者都只是在提醒法院而已如同我诉求惩处二位失职与言行不端的板主一样是在提醒2、arl板主与crc2121板主言行不当之处甚多 比如arl板主挖出我多年前没有违反板规的数篇文章说我超贴 还恫吓我要将我追加水桶 可能是企图让我噤声 也可能是他认事用法的判断能力有问题 而crc2121板主 不但谎称可以排队咨询消保官以企图合理化板规不明之处 还捏造法扶告诉他可以直接提自诉不必委任律师...等诸般情节所以只有谴责“活该”部分 似乎只能收到隔靴搔痒之效而二人不明事理达到这样一个程度 却没有在判决中一一指出让他们有获得检讨而提升自己不足之处的机会 实在有感缺憾3、无给职而奉献时间与精神管理板务 大家都知道辛苦而且对于肯如此付出的板主也该给予一定的掌声只是“欲戴王冠 必承其重”不可能只戴王冠(权力)而不必承受其重(辛苦、责任) 板主既有权力 如果没有相应的内涵(逻辑思考、知识&常识水平等)来判断事理 往往纷争也就随之发生 而这恐怕也是将来mobilesales板发生可能性极高的事 但愿本人本次的解除水桶 能给二位板主醍醐灌顶除让板务的管理维持良好秩序 也让板友对其管理不至怨声载道 以上所言皆是对事而论 若有冒犯请见谅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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