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碎arl的辩言-答辩3

楼主: ilziyi (...)   2018-02-15 14:02:16
所以你认为要怎么做?
版面旧有违规(2018之前)确实我可以决定要不要处理
问题在于有没有时间处理
混淆视听的乌贼战术!我何曾向arl申诉过前朝问题?
你确实有违规事实 你也不能否认你违规
所以不可能解除你的水桶 也没任何合理之原因可以解除水桶
因为你确实就是违规
更何况 我当初制定的板规都是照"旧有板规"去微调后的结果
网络摄影机确实完全不在范围内
你并不能以版面上曾经有过就当作你可以蓄意违规之事实
我PO网络摄影机的贩卖文的争议
很重要的因素之一起源于arl的执法不公所衍生的问题
arl此判决已无正当性,我当然有充分理由要求解除水桶
又依照你的说词 那么是否今日之前的违规
我都没抓到 就是我执法不公吗?
依然为arl混淆视听的乌贼战术!我何曾向arl申诉过前朝问题?
“公平”乃相对,桌上摆一罐饮料,你问我这公不公平,这提问根本有问题
然而,若桌上摆了二罐相同的饮料,你问我厂商给的容量公不公平,这才有得比
若尚存在arl执法任内违规未抓的文章,那是arl昏庸,与我无关
我现在只知道我的PO文受到的相对不公平的待遇
而事后的争辩过程中
意外发掘arl执法不公、自由心证、意气用事的事实
arl自爆的"违规文章一狗票..我也不是没补水桶 是我想不想抓而已"
恰是他于任内执法不公、自由心证、意气用事的铁证。
arl对此自白推托开罪之词
我已经在上述答辩2中反证
arl执法不公还有什么疑问吗?
这也是我此次申诉的唯一论点
也请arl切勿再以辩言来混淆试听
作者: arl (花若离枝)   2018-02-15 15:19:00
版规里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不在范围内的物品就是禁卖你违规就是事实请问既然违规你有什么脸要求解除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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