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mobilesales水桶360天

楼主: P55555 (大仁)   2017-09-11 07:33:14
※ 引述《banana321 ()》之铭言:
: ====================================================================
: 看板板务申诉请先寄信给板主,若96小时后板主都未处理,
: 或是不满意其回复时再贴文申诉。在未与板主联系前,申诉将暂时不予受理。
: ====================================================================
: 申诉人:banana321
: 被申诉人:p55555
: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 申诉诉求:解除水桶360天,并修改不合宜之版规
: 申诉内容:在版规罚则内容,有提到违规愈一个月以上文章得不予处理,依照字面意思是
: 违规一个月文章以上可以罚,也可以不罚,经询问p55555版主,处罚界定为何?是否依照
: 心情处罚,版主不愿意回答,说依照版规所述,我并要求修改不合宜之版规,版主说我既
: 然看的懂,就无修改必要,我认为如果违规一个月以上文章也要处罚,应该修改版规,不
: 应该出现“得不予”字眼,否则应该说明界定清楚罚的依据为何?总不是依照心情而定吧
: !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1.申诉者违规情事属实,本人依照职权处置。
2.本板文章数量众,因版主人力之因素,有违规之情事之文章,难以全面清除,
"5.逾一个月以上违规文章,得不予处理。"之适用情况,为轻微性之违规,
若有超过一个月以上时间,处罚已无实益,当自然不予以处理。
3.承2.述,申诉者之违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之列,当不适用该板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