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lub07G (Sub_DigiTech)
四、申诉、检举应检附之证据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转录之证据文若经修改,亦会被宣告无效。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记录,未附相关文章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请于 72 小时内补正,否则不受理该申诉案,删文不备份。
使用者未依程序检附证据,应驳回申诉案并删文不备份。
惟本案被申诉人为小组长本人,应由群组长代行裁决
若群组长认为可后续补正,则请申诉人另至群组板进行申诉
本组将不对无意义之揣测及无视程序之行为进行任何回应。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