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有关水桶经申诉后之状态

楼主: cash35 (Englishness)   2016-03-23 03:13:33
※ 引述《Honorguard06 (时间宝贵)》之铭言:
: ※ 引述《coffeeboy37 (小贵)》之铭言:
: : 建议对于板主水桶不服且经申诉后,可先暂时解除水桶限制,但解除可附限制条件,就是
: : 不得为原水桶处分所处罚的相关行为(纵然原行为是否违反板规有争议者亦同),若有违反
: : 解除水桶所附条件,继续水桶至判决宣判,又宣判时若维持原判则水桶接续执行。
: : 以上建议。
: 关于水桶后申诉暂解部分,为使板主群能有有效管理板面,避免有心使用者利用此管道制
: 造板面混乱,故暂时维持现况。另待新群组长上任后,再行讨论。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请问我的申诉案(文章代码(AID): #1MuhiTrR (Sub_DigiTech)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457699613.A.D5B.html
作为当事人的Honorguard06板主到底什么时候要答辩,再由其他板主群斟酌?
作为小组长的Honorguard06到底什么时候要处理?指派其他板主群调查?
如果身为当事人不爽答辩、或身为小组长无法处理
无法处理,就老老实实承认我Honorguard06打算摆烂
这年头去法院和检察署报案或抗辩,被驳回至少还会给个理由呢
如果小组长这个职务无法处理争议和纠纷,只会把案件一直搁置拖延装死
那还真的要思考一下这个类似刑事诉讼假释的制度,应该要认真被考虑。
要是我的案子真的是冤案,那平白无故让我禁言一个月,判错的板主该负责?
要是我的案子真的是冤案,那故意搁置我的申诉案,摆烂的小组长该负责?
如果上面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不用负责
那赋予板主和小组长与责任不相当的权力
在我来看,所谓的板务管理
只是提供少数人对付异己、显摆和卖弄官僚的舞台罢了
至于Honorguard06的处分
文章代码(AID): #1MtNiTrW (MobileComm)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57355549.A.D60.html
Honorguard06最好出面答辩,说明3.A 6M属于该当的事实和理由
我大可合理怀疑Honorguard06可能被派来封口的工读生
虽然我很不喜欢阴谋论,但,当体制不愿意给你一点线索时
阴谋论往往对体制不合理动机的唯一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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