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Headphone 水桶申诉(文章)

楼主: fekar (对号入座大王耶)   2015-10-13 19:10:13
另外引述N版友推文所说
我觉得被罚之推文三句话是有前因后果的
→ newkuo: 这议题很有趣 说一下我的想法 10/04 15:00
→ newkuo: 真正问题只有这一句 看这种文~底下一堆打手~ 10/04 15:00
→ newkuo: 一句打手 就算是引战挑衅吗 ? 10/04 15:02
→ newkuo: 看一下这系列的文在争论啥好了 10/04 15:03
→ newkuo: 有很多人说红外线调音贴纸贴下去很有效 10/04 15:03
→ newkuo: 很多人买来也证实有效 但贩售商为了赚钱开始吹嘘 10/04 15:04
→ newkuo: 说原理就像硬水变软一样 而却没有任何证明 10/04 15:05
→ newkuo: 于是两方有一部为了真理而战 10/04 15:06
→ newkuo: 其中一方为了捍卫真理 不断否认硬水不可能变软这理论 10/04 15:06
→ fekar: 重点那篇不是版友讨论~是厂商po文~经销商 ~我说打手有错吗? 10/04 15:07
→ newkuo: 另一方有的不想去解释软水硬水问题 有的帮贩售商护航 10/04 15:07
→ newkuo: 护航的甚至要求大家先去跟贩售商买来测再谈 10/04 15:09
→ newkuo: 那么有些人就觉得拿不出原理证明还要花钱 10/04 15:10
→ newkuo: 那么就有如f板友合理认为这根本是厂商打手 10/04 15:11
→ death06: 喔对了 提醒一下有无效全额退款 也就是说 没用就不用花钱 10/04 15:12
→ newkuo: 无法解释原理 却要人推坑购买产品 10/04 15:12
→ fekar: 那还不是变向宣传手法 10/04 15:13
→ newkuo: 我个人觉得 这句打手 并非是无端放失 10/04 15:13
→ newkuo: 而是一系列推文一直再争论的焦点
前因后果
就是该发文者superafat
就是大利音响的厂商,本身也有贩售该挑论物,贴纸
既然版主任由厂商随意发布测试广告形式的文章
那就自然会有版友觉得有打手在旁推波助澜
我说三句话简单心声 被罚30天
如此罚人,岂不舍本罚末,令版友寒心?
而被罚后我回顾先前讨论
此人在版上早已造成两派人马纷论不断
而小弟则不幸成为那杀鸡警猴的冤大头
引战的人一堆~只是前面在多讲些跟产品有关的战话
那就没事
我一针见血反而被罚
在版上有些人脉有些地位的都没事
有权力的人相护
我这偶尔来版上逛逛的路人反而成了受害者
版主还对其判决振振有词,甚或公开我寄给他的信件部分内容
让其版众公开批判我,公开鞭刑,才让我觉得宁可浪费力气
也要申诉,不愿把冤屈和血吞,
才有此申诉一案。
可能这版主之前做的不错我不得而知
但就这一事觉得该版主,不公正不公平
因人设事,误判也不客观承认
而后情绪用事公开私信,乃公器私用
不得不向上申诉
※ 引述《lowenli (用力生活)》之铭言:
: F版友是在板上讨论效果有争议产品之文章内
: 正反双方意见并陈,虽各有所本
: (本人不评论证据是否坚实,禁得起考验。实则本人未曾使用该产品亦有存疑)
: 但立场各自坚持,僵持争执不下
: 讨论气氛紧绷,已濒临失控边缘
: F版友推文内容并未针对争议产品有何评论
: 而是,针对参与推文讨论的其他版友
: 泛称推文中支持产品有效之板友为厂商之打手
: 已逾越理性讨论范畴
: 反而会造成更多无谓之争执
: 本版对各种产品之效果均采开放讨论之态度
: 就本件讨论之产品,前亦有板友另发表文章公开质疑其效果
: 版面并未针对特定产品采取支持或反对之特定立场
: 各申己见正反并陈为讨论区之重要价值(是否采信则应有公评)
: 惟仍应针对产品而非攻讦不同立场之使用者
: F板友所为适如见双方剑拔弩张时大喊"冰的啦"
: 加油添醋使讨论气氛更趋失控
: 为维护版面秩序,遂以引战判处水桶30日之处分
: 本人以为,判决并无违误。
: 以上,敬供小组长参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