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请] 多重ID查询

楼主: eelbj (eelbj)   2014-09-02 07:50:57
麻烦arl跟LOLO看清楚现有版规规定,
请arl不要打模糊仗,故意拿旧版规出来,
一但版规有修改过,基于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先前arl因为怠职没有及时作处置,
现在因为本人于版规修改后,
在置底文质疑arl空降板主一职以及arl管版理念,
arl就挟怨报复针对本人清算,
当然我猜arl也会推说版规没规定之类的...
若是如此对于arl的法律基本观念素养真是要大打折扣了,
这样不具备基本法律素养的版主真的适任版主一职吗?
再者,两个帐号都是我本人的主力帐号
两篇发文都超过50篇
上站次数也差不多
并无哪一个是分身,哪一个是本尊的问题,
您的口气一口咬定我是恶意犯行,
实有毁谤的嫌疑,
且我是否为分身帐号的问题跟版务一点关系都没有,
arl确在置底版规讨论区多作讨论,
是否违反版规不得讨论无关议题的规则呢??
※ 引述《arl (I Hate myself)》之铭言:
: ※ 引述《eelbj (eelbj)》之铭言:
: : 我再声明一次,
: : 我所贩售的手机与征求的手机标的物很明显是不同的,
: : 再者我是否有顺利征得手机,
: : arl根本没有举证,
: : 为何小组长还受理arl无理的申诉??
: : LOLO小组长可否先行阅读刑事诉讼法??
: : 了解一下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意思??
: : 还是LOLO认为"arl主观意识认为有"也有证据效力??
: 板规写的很清楚
: 1.e.祇要曾在板上发文征机,之后卖相同机型就不能高于最低征求价格,
: 任何如送的、家人的、颜色不同...等并非征得说词,均不能作为理由。
: 如此类同机型中古品有脱手需求又不愿低卖者,请至拍卖网站刊登。
: 版主执行板规并不叫污蔑
: 版面上的文章就是证据
: 你用两个id发文就是在规避板规了..
: 不然你大可用同一个id征跟卖那为什么你不这么做哩?
: 因为怕被检举吗?
: 我只能说你不看板规是你的问题
: 我这边依规处置而已 这部分并没有举证的问题存在
: 因为板规已经写的很清楚了
: 不想遵守板规你可以直接明说
: 还有申请多重ID查询并不是申诉
: 这只是正常处理程序..
作者: arl (花若离枝)   2014-09-02 07:55:00
谁对你清算阿..板规修改谁跟你在那不不溯及既往?早在板规修改之前我就已经在注意这两篇文章了..对你有利的你当然会说"不溯及既往"阿.这跟置底你有没有质疑我根本就没关系..我早就通报给小组长了至于置底讨论区..我也没有多做讨论..只是请你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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