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请] 多重ID查询

楼主: arl (花若离枝)   2014-09-02 05:41:46
※ 引述《eelbj (eelbj)》之铭言:
: 我再声明一次,
: 我所贩售的手机与征求的手机标的物很明显是不同的,
: 再者我是否有顺利征得手机,
: arl根本没有举证,
: 为何小组长还受理arl无理的申诉??
: LOLO小组长可否先行阅读刑事诉讼法??
: 了解一下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意思??
: 还是LOLO认为"arl主观意识认为有"也有证据效力??
板规写的很清楚
1.e.祇要曾在板上发文征机,之后卖相同机型就不能高于最低征求价格,
任何如送的、家人的、颜色不同...等并非征得说词,均不能作为理由。
如此类同机型中古品有脱手需求又不愿低卖者,请至拍卖网站刊登。
版主执行板规并不叫污蔑
版面上的文章就是证据
你用两个id发文就是在规避板规了..
不然你大可用同一个id征跟卖那为什么你不这么做哩?
因为怕被检举吗?
我只能说你不看板规是你的问题
我这边依规处置而已 这部分并没有举证的问题存在
因为板规已经写的很清楚了
不想遵守板规你可以直接明说
还有申请多重ID查询并不是申诉
这只是正常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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