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Mobilecomm版主 直接予以水桶

楼主: aiyowaya (我叫 小 王 子)   2014-08-14 01: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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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务检举及水桶到期解除请先寄信给板主,
请给板主一些时间, 若三至五天后
板主都未处理, 或是不满意其回复时再贴文申诉
在未与板主联系前, 申诉将暂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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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举人:aiyowaya
2. 被检举人/看板:kblover/mobilecomm
3. 被检举看板所属群组 :Mobilecomm 45530篇判决不当
4. 检举事由:
威宝电信与台湾之星即将合并,正准备开台事宜,提供免费试用
由于转贴情报文怕被误会成业务文
贴新闻又显著交待不清
所以我以官网夹杂记者的新闻来贴文,并在文末好意提供这项讯息给大家
该内容是45510篇(我已无备份,已被版主删除)
为当天相关内容最早发文
比起相似的45512篇更早贴出
板主说我违反转录网络新闻情报等文章
须在文后加上自己心得评论(至少100字,不计标点)
无心得评论者,会依情节处以删文或水桶、劣退等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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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ptt取消发文的文章数量限制,亦即不再需要为洗文而发文,
转录新闻情报文章的单日上限取消,但请不要过度洗板。
第一,该文写心得有一定的困难度
因为根本没有试用过,这只是一个情报,如果我加上自己的喜好
写好的,会变成歌功颂德,变业务文
写坏的,会变成看衰台湾之星,非常难搞
所以我当初贴文就选择以记者的说法当作主文,配上自己的说明
如果硬要有心得,就会像45512篇一样,只是问问大家有没有兴趣
勉强的凑满字数好符合板规
第二,板主说他有提醒我修文,一直不见我反应
但我要说我并不是该版常客,并非时时刻都看自己的文章
我希望他能够直接寄站内信,但他只表示有推文
但我认为推文不代表我收到提醒
第三、对于违反版规时的作法,其情节的重大与否,还有采取的处份方式有争议
版规本文如下:
6.转录网络新闻情报等文章,须在文后加上自己心得评论(至少100字,不计标点)
无心得评论者,会依情节处以删文或水桶、劣退等处份。
^^^^ ^^^^^^^^^^
因ptt取消发文的文章数量限制,亦即不再需要为洗文而发文,
转录新闻情报文章的单日上限取消,但请不要过度洗板。
我的情节,没有漫骂,也没有不实,纯粹只是不符合心得字数
我认为版主对于内容的格式不满意,未必一定要把人停权才是处理方式
因为我方认为“情节”一字的定义在版规内并无规定
而且我是没有个人情绪的提供一个最新的产业动态
如不符此格式版主可以判决""删文""处置即可,没必要一次就水桶停权
因为原始的版规就有这样的设计
没有一次就绕过删文,直接判水桶的
这样对于有心要提供产业情报者是一种很大的伤害
当然相关事宜我都已与版主沟通
我方认为版规是死的,更应该重视内文的情境,与真实要表达的部分
但沟通无效,所以我只能来申诉了
我认真的希望该版主能够接纳不同的意见
毕竟我提供真实的资讯,而且也符合发文的字数,只是没有心得的情报
又会流于正面反面口水的心得
有必要一定要充满整个100字吗
这也有讨论的空间吧
5. 举证 (如有需要):
最后附上版主和我沟通之文
基本上你就是转录的新闻没有附上心得
我在九点半左右的时候在你文章下面推文请你补上
快十二点到家看到还是没有改善 只好依照版规处理
没办法 下次请记得无论如何都要写心得
谢谢你的来信~
版主并无意针对你
此判决也有判例 #1Jw43ZdY (MobileComm)
而且你这篇是非常明显违反版规六 经过提醒完全无改善
所以作出此判决
虽然您是基于分享的好意
但我还是只能请您留意下次要多注意发文规定
以上 如有疑惑可走申诉流程 谢谢你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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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麻烦该版作公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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