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MobileComm版主违法滥权、恶意阻挠申诉

楼主: LoLoLuan (若无其事)   2014-07-30 20:36:03
首先,你这个案子违反程序,本应不受理。
再者,你举出的例子,三腥与92共识等,第一个词与后面几个程度有差
,不雅字眼本就不该存在。
最后,不能违规就说谁谁谁也违规为什么不抓,这个理由警察也很难接受。
谢谢
作者: wen9008 (======慘戶=========)   2014-07-30 23:42:00
1.为反程序的部分是违反那一条? 不然这词很笼统.很好用2.程度有差的意思是 骂脏话三字经跟五字经 三字经还OK五字经不OK 这样?3.不雅文字这似乎在转移焦点 我内文说的是"未查明是否选错字就加以文字狱",难道你就不会选错字?4.黑就是黑 白就是白,执法本来就该一致性,今天你跟一群人一起闯红灯,警察偏只抓你一个,你跟警察说未什么只抓我警察回你:我很难接受你的申诉,你的感想是? 何况通篇重点不在于什么其他不抓,而在于他执法公正性问题,要就针对此类问题统一放宽,而非针对性我想我的问题很清楚明了,小学生程度应该就看得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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