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MobileComm 板规抵触站规

楼主: LoLoLuan (若无其事)   2013-05-03 18:58:13
1.站规规定须有建议空间,此事已与板主沟通中,还请使用者耐心等候。
2.申诉者以前述理由要求放出水桶,两者间并无任何关连,板主有权维持板面秩序
,处理标准只要有一致性无针对特定使用者就没有问题,再者申诉者并非被
水桶的人,所以这部分申诉不受里。
LoLoLuan
作者: karlrecon (全民除霉计画)   2013-05-03 20:55:00
组长你好,关于第一部分,站规有规定,板规抵触者无效:#1348aPLp (SYSOP),而手机板板主是明知故犯,更触犯贵组组规3-1.7条,应加重处罚,怎么会仅用沟通处理?不然违反板规之板友是否也应请先沟通再判断是否水桶呢?至少也请板主给个时间底限要求修正,感谢。第二部分,基于抵触无效之事实及板主有维持判决公平之义务,对于明显无效之判决个人认为应积极主动处理,而非采告诉乃论的心态,何况该板板主应知悉站规细节,却仍触犯站规,若是这样是否应视为该板主逾权水桶板友,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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