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小组长及各位板友:
文章过长
我直接以分点对应以下问题:
wolfR3
自行删除三篇文章内文
水桶三个月
另外征机卖机部分文章
劣退
以上是我当时的判决
整篇通案处理
我给了三个月水桶和两篇劣退
1.
首先我先声明
依据板规规定
不得自行删除内文
且板规规定违规删除内文者劣退一次并罚一个月水桶
违规一次罚一次(一罪一罚)
因此这部份违规应该是三篇劣退外加三个月水桶
所以判决不会有问题
2.
至于征低卖高部份
wolfR3在11/14~11/19总共发了三篇征机文
在11/27和11/28共发了两篇卖机文
就板上呈现是征求价格低
卖机价格高
这已符合征低卖高的价差文了
而且在人检举征低卖高时
wolfR3也把前文全部删除
这些都是违规的部份
另外板主也强调
板主没有公权力也不能知道你有没有征到机子
因为有没有征到机子并不会在板上呈现
板主审文会依据板上的文章内容来审文
手机买卖板并非专业营利的拍卖网站
为了避免营利或外面专业手机商来赚价差
前后也订了很严格的价差营利限制
都是在这些规定和原则下来审文
这些是管板原则而非您所说管板便利
会有那么严格的营利限制板规
也是前前后后板主所设立下来的防堵机制
来防堵有心人士的营利
今天如果不把握住这个原则而因为某种理由放行
那下次别人因为价差营利
也可以同样理由来挑战板主时
板主就没办法再管板
此条法规也就形同虚设
因此板主会客观以板上文章状况来审文
3.
另外你所提到的先征机iphone续约那个案子
我想并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就算有因为征不到
而后自己又去买
然后用不贯再卖出
板主也会斟酌征机和卖机的时间
如果两文相差一段时间且后来也是二手机而非全新未拆封机子
这些板主都会考量在内
而这个例子跟您的问题也不同
您当初是征求全新的机子
后来贩卖也是全新未拆封
时间点又相差8天
这两个例子相差太多了
4.
另外
板主虽然没办法每天上站很多次
但每天都会上站审文至少一次
并没有您所说好几天没上站的现象
这些都可以去查上站记录
板规规定一罪一罚
您同时间之内删除了三篇文章
所以也没有累积一段时间才处理的问题
而消除劣文方面
如果板主有判错或误判
主动申请消除劣文是必须的
但如果在违反板规情况下劣文
板主没这个权限也没这个义务要帮违规者删除劣文
5.
综合结论
这一个案子真正的判决应该是
三篇修改文章劣退三篇并罚三个月水桶
另外营利部份应该两篇文劣退并水桶一年
此次判决
劣退两篇外加水桶三个月
我想此次判决已经是最低标准了
综合以上论点
请小组长裁示判决
手机拍卖板板主
urmars
※ 引述《wolfR3 (gogogo)》之铭言:
: 本人已多次向该版主沟通无效,不得已要劳烦小组长,感谢。
: 1. 检举人:wolfr3
: 2. 被检举人/看板:URMARS/mobilesales
: 3. 被检举看板所属群组 :DigitalTech
: 4. 检举事由:本人于11月中以低于市价征求手机pf2 32g 21000元,
: 因价格过低当时并没有征求到,而后月底却于公司抽奖获得,
: 后来得知12月有资讯展,为了能在资讯展买到白色机种及获得赠品
: 故出售23500,两天po了相同文章共两篇,
: 版主URMARS以版规1(禁止套利)及版规14(买低卖高)
: 将两篇文章通通给予劣退。
: 11月中 身为买家 市价22.5K,故征求21K,
: (再次强调没征到)
: 11月底 身为卖家 板友征求22.5K,故出售23.5K
: (我也已去信说明,是为了保有乡民的杀价空间)
: (这中间发生了联X员购价事件,pf2价格确实上涨!)
: 5. 申诉原因 (1)版主未依实际情形判决:
: 向该版主说明出售手机是抽奖抽到,而非当初征文之手机
: 且出售价格比板上其他两组pf2便宜,该版主说明为了方便管版,
: 他只论客观事实而不认主观原因,但事实上这样的问题很大,
: 若有人征求全新iphone 4s 1万元,被人推文骂说征得到有鬼,
: 当然也没征到,但若日后他自己续约拿到iphone,
: 用了不合用拿出来卖,是否不能超过1万?
: 他甚至卖1万5都是佛心价格,却违反版规?
: 可见客观不佐以主观一点意义也没有。
: (就算纯以客观角度去看,我卖的已经比其他两位乡民便宜)
: (2)惩罚过重:
: 该版版主并非每天上线,造成我同篇文章被劣文2次,
: 若该版版主再晚个几天上线,我每天一po,是否要劣4劣5?
: 然后剥夺我两三年在多数其他版的发言权利?
: (3)多次敷衍,不愿意正面回答或处理:
: 寄信说明原因遭多次推诿,每次理由皆不同,却非实际情形。
: 询问是否能于ID_Problem帮忙申请删除,
: 回答权限在站方 =结果=> 前提是版主申请
: 后又说该版只能删除判决错误 =结果=> 申请的理由不止于判决错误
: 实际上去看被s的文章(已删除成功)
: 里面的删除理由,可以是"惩罚过重""已道歉"或是
: "初犯经保证不再犯后,予以删除",
: 根本不限于判决错误,多次以谎言敷衍我,
: 令人感觉根本无心处理版务。
: (后来我去ID_Problem搜寻该版主的文章,他曾经以"对版规
: 解释不同"而申请删除劣文,除了跟前面他说申请"仅限于判决错误"
: 自相矛盾之外,我也想说我们对版规的解释也不同,我认为买低卖高
: 的那个"买"我必须有买到才算,根本没买到何来卖高之说?)
: (4)没有证据:
: 没有任何版友能指出我有征到手机而又卖出(因为我根本没征到)
: 以上原因,我要求删除劣文
: 我已经自删一篇劣文了
: 另一篇需要180天才能删除
: 劣文影响的是所有版面使用权
: 本来版主就应该审慎使用而非一时之快
: 希望小组长明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