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1128 (想不出来)》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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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板务检举及水桶到期解除请先寄信给板主,
: 请给板主一些时间, 若三至五天后
: 板主都未处理, 或是不满意其回复时再贴文申诉
: 在未与板主联系前, 申诉将暂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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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检举人:is1128
: 2. 被检举人/看板:DC_SALE/afms15
: 3. 被检举看板所属群组 : Digitech
: 4. 检举事由:
: 水桶判决不服,执法规过当
: 而且板规规定不明,规定不明应不予以开罚
: 事由如下:
: 在 11/13 我先PO了第一篇交易文,此文章并无问题
: 在 11/14 晚上由于我手边有另一颗镜头,故看过板规之后
: 因板规当中并无明定关于手动置底需注意的文章内容
: 我便认为应无不妥,只有删掉内容再发文是为手动置底
: 但是针对[再发文]的文章内容却没有明订清楚
: 而我认为版主应该会从宽处理的情况底下,所以我在 11/14 新增了一篇文章
: 同时删除了旧的文章,而新文章的内容增加了一项产品,也修改了标题
: 不想因为重复文章造成服务器LOADING,同时我认为合乎板规 2-1 发文规定
: 而在当天晚上就收到了水桶通知,是以板规 2-2 手动置底处罚,我认为这不合乎板规
: a. 板规当中有订出[再发文视同手动置底],但是板规当中并无明定[再发文]
: 这个文章的内容应该注意哪些地方,或是手动置底注意事项
: 任何人看到都会认为应该指的是相同文章,而我的文章内容是完全不同的
完全不同?
你的内容物品
在第一篇出现了
Tamron B011 18-200 for Nex
第二篇出现
Tamron B011 18-200 for NEX E-Mount
这物品不一样么?
: 任何法规在订定之前,不是应该明订各项文字解释
: 未订定的状况底下不应该由板主自由心证决定,而且若是有其疑虑并非故意犯规
: 是否应该先由版主跟板友沟通发信,而不是直接开罚,显然执法规过当
那你发文前有没有先问版主
这样的发文有没有问题?
: b. 经当天晚上信件来回两次询问,新任版主就直接告知请跟组务反映,显然不愿意沟通
: 这不就跟现在公务机关处理事情的态度一样,不满就去申诉
: 丝毫没有站在板友以及板务沟通的立场,而是以我是执法的权威自居
我想我回信的方式相当委婉
回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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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版规的制定
并非一朝一夕订定出来的
而板主们也是依照这版规来管理版面
而你说再发文的规范
版规2-2说明的是
七天内自行砍除再发文视同手动置底
所以跟你说的内文并无冲突
你的确是删除文章再发文
版上删除文章再发文 除了手动置底外
自删的都是文章有瑕疵 并非内文物品重复刊登
所以你的文章 确实是有手动置底
若是你还是认为我的判决有问题或是疑义
可以到
DigitalTech 跟小组长申诉
而此问题不再回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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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违反版归属实
所以我认为没有再讨论之必要
所以请你有疑义可以申诉
请问何有值法者自居之姿态?
: c. 板规虽然实行已久,不过连法律都可以重新订法
: 是否应该针对板规重新增加手动置底内容注意事项,并且取消水桶判决
就算有必要更改
也不是我一个人决定了算
再者版规最后有说明
X-(4)
其他未在板规内或无详细列出的违规,板主群得依情形,对其行为进行适当的惩处。
而你的发文确实已经构成手动置底的要素
其它信件 因版面不公开原则
已经转给小组长
并交给小组长裁决
谢谢
: 5. 举证 (如有需要):
: 若须举证我会在附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