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罢免板主] DSLR

楼主: LoLoLuan (若无其事)   2012-08-04 07:17:31
#1BwM1MzW (ComGame-Plan)
c. 申诉文,发文仅限当事人与板主、组务之答辩;
非当事者提出之申诉不受理,
申诉人与非申诉人间之答辩、争吵一律删文,
且视情况不受理申诉案。
补充说明:非案件相关当事人
不论是否善意通知,或是意见表达,
对于申诉案请勿作任何回应,
初犯警告,之后水桶并取消水桶期间的申诉权,累犯加重。
#1BwM14bS (ComGame-Plan)
遭罢免之版主半年内不得再申请同一看版之版主
版主罢免案若未通过,三个月内不得对该版主再提出罢免案
#1EQcmEbz (Sub_DigiTech)
第二条 板友发文前,需遵循本板发文类别规定,目前分为两大类
[ 申诉 ]、[ 异动 ],与此三大类主旨不符文章一律劣退并水桶一个月。
第三条 推文与回文者,限直接当事人与板主,违规回文者劣退并水桶两周。
推文者初犯水桶两周。
再犯者水桶惩处加倍,三犯者再加倍,以此类推。
uwmtas板友水桶一个月
我回复后并m起来的文章有公告性质,请各位朋友切勿回复公告
LoLoL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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