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scgy4 (有点厉害)
2025-03-12 20:16:24※ 引述《dickyjay (Gaspard~*)》之铭言:
: 首先 板规3-8-5之设立
: 主要是由于本板是以“交易”为主的板
: 规范相较一般讨论议题为主的板本来就比较严谨
: 例如
: 贩售之物品一定要有实物照 3-10-1
: 有保固的物品 一定要有证明 3-10-2
: 新品禁止贩售 3-12
: 严禁代人发文 3-3
: 更别说 套利、诈骗等相关规范 2-7 ~ 2-9
: 如果没有 3-8-5
: 一个网址便能完全无视其他规范
: 板务组也讨论过是否直接“不允许在文内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之连结”
: 但现实情况是
: 在BBS架构下 第三方交易平台能确实补足传统交易方式的缺点
: 让买卖双方能够在交易过程多一层保障
: 直接禁止提供交易平台之连结 不但因噎废食
: 是否又要认为板务组禁止第三方交易平台 助长诈骗
我同意板规要严谨,但3-8-5本身就不够严谨。
且一个网址并不是你所说的,
就可以无视那些规则,再说我也没违反那些规则。
我有实物照、有证明、非新品、没有套利更不是诈骗,
你讲的那些都跟你水桶我的理由八竿子打不著关系。
: ※ 引述《qscgy4 (菜逼八)》之铭言:
: : 1. 首先3-8-5规定[卖场]或[其他连结]有文内未提及之物品,会被水桶60日
: : 2. 我贴的连结属于711卖货便之[卖场],此卖场确实只有两样物品,文内提及之物品。
: : 3. 然后dickyjay版主去按了上面的超连结[卖家其他卖场],说我有其他物品。
: : https://imgur.com/Wc4Dr2r
: https://i.imgur.com/0nHPKx8.jpg
: https://i.imgur.com/Cmvr48k.jpg
: 以上两张图 是 卖货便 及 好卖家
: 于每一项物品上架时 使用者可以自由设定的
: 非常明确的让使用者知道
: “卖方”能决定 是否让“买方” 能看到“卖方”所贩售的“其他商品”
非常抱歉,从目前3-8-5看不出来,你所理解的规定,
我确实100%避开了, [卖场有文内未提及之物品] 之规定。
我提供了卖货便所定义的卖场,
而你按了[其他卖场],显然明显已经不是原本的卖场,
你有自己定义的卖场,麻烦你在3-8-5明确规定。
: : 4. 我认为这是扩大解释版规,
: : 那如果dickyjay按了回首页,
: : https://imgur.com/67OkC9s
: : 是不是也可以指控制卖场有其他物品连结?
: : https://imgur.com/xngJcze
: : 这跟他按[卖家其他卖场],有何不同?如何证明首页的物品不是我卖的?
: : 就算不是我卖的,是不是也违反偷渡其他物品连结?
: : 那是不是有贴任何卖场连结的都一律60日水桶? 只要你按的到的都算?
: 板务组从未如此解释更无如此执行这条板规
我同意,我也没看过。
但[回首页]跟[其他卖场],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操作,
你就是自动自发的间接导外连结。
: 以目前主流的第三方交易平台
: 不论是 “虾皮” “卖货便” “好卖家”
: 在使用上 皆能清楚的分辨 该物品 是属于哪位“卖家”
所以依你理解不能明确分辨,就不构成违规了吗?
说好的严谨呢?
: : 5. 照dickyjay这种间接导外的方法,什么卖场都可以被他判60日。
: : 题外话:
: : 原本被水桶申诉无效其实就算了,
: : 最不爽的就是dickyjay版主态度,说我是贪图方便,
: : 给人一种活该死好,落井下石的感觉。
: : 我提供正规管道让大家化繁为简,叫贪图方便,
: : 来这里申诉没过也没关系,就让大家看看欣赏一下。
总结:
1. 我敢说3-8-5不改,踩雷的我不是第一个,也
不会是最后一个,你之后还会遇到来这里申诉你的。
2. 你又说卖货便、好卖家可以设定,
那我就问虾皮怎么办? 虾皮你怎么不敢讲了?
他也是卖场阿,而且不能设定。
3. 另外,卖场可通往其他商品连结本来是常识,
没有人会觉得有什么问题,这也不是我规定的。
你想禁止,禁止范围到哪里,那麻烦你把它写清楚。
4. 归根究柢就是3-8-5之规定不清楚,不完全、不严谨。
对我来就你是鸡蛋里挑骨头,找碴。
5. 我知道你很忙,但是退一万步来说,
我的其他两个卖场,
一个是我在babyproduct板贩售的东西,
另一个是我之前在harewaresle贩卖过的东西,
忘记移除(因为卖货便后台默认是显示一个月内的卖场),
你没水桶我,我都不知道还有这个卖场存在呢。
6. 我没有偷、拐、抢、骗、
没有闹板、没有恶言相向,
更不是故意违规,你水桶我60日。
我就是不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