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PC_Shopping AreLies

楼主: zhibb (ZHI)   2023-03-02 21:40:23
本案不受理,说明如下:
一、依据申诉办法第 2 点,使用者应先向看板板主申诉,
若与板主无共识,或板主五日未回应,才至本板申诉。
│请先寄信与执行权限之板主沟通,若与该板主无共识或五日无回应,
│则请向看板其他板主申诉,仍无共识或五日无回应,才至本板申诉。
│若看板另有板务申诉之办法,则请使用者依该看板之规范进行申诉。
二、PC_Shopping 板相关规范如下:
│肆、救济途径
│ 一、申诉规则
│ 1. 申诉人须受板主删文、劣文、水桶之处分
│ 2. 申诉须撰写申诉书、于处分后七日内以"群组信件"寄给"所有板主"
│ A.申诉书寄出时,七日时效暂停
│ B.板主处理申诉后,以程序驳回者,驳回后时效继续进行
│ C.时效之进行,以七日为限,逾时视为未申诉
三、观申诉人申诉说明,可知申诉人并未依申诉程序完成沟通,
因此组务判定本案提出不符程序,本案不受理。
四、请申诉人先依程序完成板务层级申诉,后续若仍有向组务申诉之需求,
除必要之违规公告与原文,亦须依本板规定转录“群组信件”之证据,
并请留意申诉时效之规定。
补充:
申诉人引述被申诉板主之留言,并主张“板主直接叫人走申诉”。
但因板规确实有“板务层级申诉”之明文规范,
且申诉受理非以原处分板主为唯一对象,
因此板主所指之“申诉”应为“"群组信件"寄给"所有板主"”。
DigitalLife 小组长 zhibb
2023/03/02
※ 引述《B0988698088 (废文少女小円♥)》之铭言:
: 申诉人:B0988698088
: 被申诉人:AreLies
: 看板名称:PC_Shopping
: 申诉主旨:
: 1. 板主判决完不敢承担舆论 封住沟通管道 迳行要被检举人申诉
: 2. 判决不公 证据不完整
: 申诉内容:
: 关于1.
: 该篇判决文(#1Z-jNW3V)下有路人板友推文质疑判决开错误先例
: 板主竟要被检举人(我)直接走申诉↓
: 嘘 Alertme: 双重标准 不公正的人当道 而且还不是少数... 02/26 12:40
: 请他申诉了
: 你觉得有问题我板皇还怎样
: LifeNewboard连署罢免也可以
: 然而组规明列判决7日当事人可与板主沟通,而板主执法却无视规定直接叫当事人申诉
: 不免让板众产生情绪执法的印象,禁不起检验,也罔顾组规赋予的救济管道
: 关于2.
: 这次判决判的三个例子,我都没有谩骂
: 纯粹板主不喜欢我的语气、擅自脑补语句
: 不喜欢我没问题,可以嘘我或来信骂我我都没意见
: 但既然身为"板主",你的判决会被当成惯例来执行
: 那就该有责任心及宏观视野,不应该拿板规当工具情绪执法、胡乱判决
: 看板主回应板友的质疑,确实也说不出当事人在他心目中具体是谩骂了什么↓
: → Alertme: "能连结上本人的隐喻"? 那讲一个"你" 就可以判了!? 02/26 12:14
: 所以智商怎样 脑袋怎样 讲出来啊
: 不讲那就是依板规处分
: 讲好话应该不需要讲一半
: 讲一半 不就是是要骂又不敢骂吗
: 根据判决公告的上色,A板主应该是想判人谩骂
: 但是具体骂了什么,他又讲不出来
: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 觉得我酸是一回事,那是被申诉人身为"板友"的自由
: 但"板主"举不出证据就迳行判决,也是不争的事实
: 用有瑕疵的证据,就想一举判到永桶或10年这么重的刑罚,会不会太超过
: 难道往后任何板主只要"觉得"板友在"谩骂",就有权力直接永桶?
: 这不就像法官看到伤害罪,一律把当事人当作杀人犯判死刑吗?
: 无法掌握比例原则,碍难胜任板主之职
: 请组务明鉴,还我符合比例之处分或给予此案免处分之调整
: 相关证据:
: (1) 处分公告 (请附上文章代码,并转录至本板)
: 文章代码(AID): #1Z-jNW3V (PC_Shopping)
: https://www.ptt.cc/bbs/PC_Shopping/M.1677383136.A.0DF.html
: https://reurl.cc/EGp2qm
: (好读板方便组务查阅)
: 现在我没权限转录至本板
: (2) 相关文章 若已删除,请联系板主协助取回)
: #1Z-jNW3V (PC_Shopping)
: #1Z-iLb4I (PC_Shopping)
: #1ZxSfOZv (PC_Shopping)
: #1ZbPAJZl (PC_Shopping)
: (3) 沟通纪录
: 文章代码(AID): #1Z-jNW3V (PC_Shopping)
: (我没有不沟通喔,板主直接叫人走申诉的,现在锁文我也回不了信件给他)
楼主: zhibb (ZHI)   2023-03-02 21:56:00
本文转寄申诉人与被申诉人
作者: B0988698088 (废文少女小円♥)   2023-03-03 07:07:00
有够烂以后板皇乱判还可以嘴乡民走申诉就好 就你们这些没用的组务养的 干话一堆不想管就收一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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