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不服水桶判决

楼主: lightwings (L)   2012-08-18 19:56:40
本判决乃#1G9e_LOw (Sub_DigiLife)之判决,
其争议点在于young310之回文文章是否有灌水、冲文章。
经检视young310
于Ladies_Digi、hardware、blind_pc、digitalk、Trace及Nethood等版之回文文章,
young310之回文并非单纯灌水、冲文章之文章,理由有二:
1.并非单纯回应相似主题的文章,回应也有针对发问者之问题回应。
(单纯灌水会大量回应类似文章)
2.发问者之推文回应部分也有再推文回应。
(单纯灌水者大多不回应推文)
但是,如同ujane版主的质疑,
有类似主题回文大部分雷同的状况。
这会有灌水嫌疑,且不少人对于雷同文章反感,易引起争吵。
有不少版为避免争吵,对于文章大部分雷同就直接依照灌水处理。
所以对于大部分雷同文章,ujane版主以灌水处理乃是洽当的。
依照Nethood版版规,对于违反板规2会先警告,
而于#1GASfgRR (Sub_DigiLife)之说法,于7/30才有警告之判断
那7/29之推文
→ ujane:准备水桶了 0.0 07/29 17:37
并非警告之推文,亦即并无警告young310版友过。
应先警告young310之后,才能水桶。
根据上述,判决ujane版主应解除young310之水桶,但仍记young310警告。
除此之外,
对于相同文章之回文,建议young310多利用推文,引导发问者去有类似状况的回文看。
甚至可以和版主合作,对于重复出现多次之发问,可以将解答放入精华区,
以利版友参考。
还有就是对于DigitalLife小组申诉检举流程及规则中。
"09.提出申诉(检举)时,请同时通知被申诉(检举)者来组务版辩驳,以利流程之进行。"
是要提出申诉后再通知版主,不是之前说会上诉就好的
DigitalLife小组长 lightwings
作者: ujane (cryingbb)   2012-08-18 20:11:00
感谢, 下次我会再多注意。
作者: young310 (扬)   2012-08-19 01:29:00
感谢,"迟来"的正义另外既然只是警告,理应把删除的文章恢复,不过我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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