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RUBY版主

楼主: breakanyrule (三年)   2013-09-20 23:46:19
标题请修改为 [申请] 英文板名/申请事项 如 [申请] Sub_CS/发文限制
板主申请事项
 ̄ ̄ ̄ ̄ ̄ ̄
英文板名:ruby
板主名单:breakanyrule
理念:提供一个ruby爱好者讨论学习的园地
版规:和原来相同
基本上,一切仿照一般网络礼仪,边缘文章由板众建议板主仲裁。
以下也会提及一些“建议”发表与讨论的方式:
1. 开放推文,但切勿“推文成章”。也就是,所言超过三行的话,
请一律使用回文的模式来回复。
理由是 a.) 方便管理 b.) 方便阅读。
2. 不禁一行文,但需言之有物。哈啦打屁请用推文,也莫过分。
3. 请至少加上一句话来形容所给予的连结。给缩址时更应当如此。
否则谁会知道那个网址点下去会连到什么可怕的地方?
4. 请正确使用引言(引正确的对象),且文章尾巴不要放任何引言。
违反者请尽速修正,否则…
5. 转贴请至少注明出处。
6. 关于闲聊的文章,只要言之有物即可,当然也不要离题得太夸张。
暂时就以上几点,初犯者警告(和/或)删除文章处理。累犯视情况处理。
原则上除非过于严重否则不予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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