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删,手机排版
版面乱请见谅
如果懒得看内容,请直接拉到最下看两个句子的差异
刚好目前正在英国恶补自己的烂英文中,看到有关英文冠词的部分就想尝试解释,顺便复习一下这部分的英文文法。如果有不对的,请其他高手多多指教,我也好纠正自己的理解。谢谢!!
0. 前言
英文的冠词是非常浅显而且容易被忽略掉的文法,因为在中文里并不需要在名词前加上量词,或是将名词转变成复数名词。如果以中文的思维去转换成英文,常常会把冠词忽略掉,所以常常会发现自己的英文作文有很大部分都是因为没有注意到冠词而被老师记号起来。
1. a/an 一个 (使用于单数名词)
1.1 在英文中,a/an是置于单数可数名词之前。
例如:This is a dog. / I'm an illustrator.
当该单数冠词后的单字起始于a i u e o的元音,该使用 an 而不是 a。
例如:It's an amazing picture.
1.2 当某人或某事是第一次提及的,就该使用a/an。而当第二次以后提及的,就该用the。
1.3 口语中用以表达感叹句型,可用a/an。
例如:What a beautiful day!
1.4 一般用于表达频率时使用。
例如:I always go to the gym three times a week.
2. the 这个(使用于有特定条件或多次提及的名词)
2.1 当第二次之后提及某人或某事时,该用the加以指定。
例如:I saw an old man with a dog, and the dog was barking.
第一次提及男人和狗都该给予单数冠词a/an,而第二次提及狗时则许用the来加以指定"那只
2.2 当事情很明确时,可用the。
例如:Could you turn off the TV, please?
因为当你在说的时候,很明确地请求别人关掉那台电视,所以该当使用the来加以指定。
2.3 某事物只存在一个,当用the来指定。
例如:The moon goes round the Earth.
月亮和地球只有一个,所以用the来指定。
2.4 某些特定的地方需要用the来加以指定。
例如:I'm going to the cinema tonight.
He goes to the gym everyday.
这里比较特别,牵扯到人的习惯性,在英文文法中认为去看电影或是去健身房都倾向去特定的一个电影院或健身房,所以需要用the来指定。但是如果是想描述该栋建筑物,就应该使用单数冠词,例如:The workers are building a new theatre.
2.5 最高级时使用the。
例如:It's the best restaurant in town.
在描述最高级的时候,就视为只有特定的一个,所以该当使用the来指定。
3. 无需搭以冠词
3.1 当在描述一个普及的概念之时,不需要加上冠词,或是直接转为复数名词。
例如:I love flowers. 意味着我爱所有的花,是一个普及的概念,并且加上s使之为复数。
I love the flowers in my garden. 明确地指出,我爱这些在我花园里的花,并不是描述一个普遍的概念。
3.2 某些特定的名词不需冠词
例如:I'm going home now. He arrived school late.
像是home, work, school, church等,都是在描述概念,所以通常不需使用冠词。
3.3 早午晚餐不需加冠词
例如:I always have dinner at 8 p.m..
吃早午晚餐是描述概念,基本上也不用加冠词。
3.4 在描述next/last+day, week等等。
例如:See you next Monday.
I went to the cinema with my girlfriend last week.
在谈论星期几、上个礼拜,或是明年时,不需要加冠词。
4. 有特殊使用目的时,则视情况处理。
例如:He eats a black pudding for experience.
这里experience是描述概念,体验吃black pudding的感觉,所以不需冠词。
She has a lot of experiences about travelling to different countries.
这里则是想描述不同的旅游经验,所以需要使用复数。
5. 结论
在英文文法中,除了动词时态变化需要注意,个人觉得名词也是重点。句子中只能放一个动词,但是句子中的名词通常不只一个,所以一旦错起来,整个英文作文就会变得很精彩,到处都是记号。
所以碰到名词,一般就是先确认是可数或不可数,再来根据上下文判断需要使用什么冠词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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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目前为止我可以想起来的规则
至于原文中的句子
I love dog.
I love dogs.
以文法上来说,"I love dog"应该是会被标记起来有问题的。应该给予冠词a,或是根据上下文来判断是否使用the来加以指定特定的狗,如:I love a dog. 或是 I love the dog.
而第二句就是文法上正确的句子,可以解读为"我爱(普遍意义上的)狗"。当然如果有上下文,或许可以变成:I love the dogs in our school. 就可以解读为"我爱我们学校里的狗"。
大概是这样,可能上述内容有些错误,还请高手帮忙指正一下。或许我的英文作文里的错误会少一点,至少不要再错在没有处理冠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