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不想再跟新光人寿耗下去?传辉达同意北

楼主: hf0932964541 (小永)   2025-10-20 17:36:07
※ 引述《wahaha99 (喔)》之铭言:
: 这个案子还有一个猫腻所在:
: NV不是说不要新寿盖, 因为自己盖才知道自己要什么
: 但这其实是很奇怪的一个说法....
: 因为不管是新寿还是NV,
: 都不会是自己盖, 一定是请营造商盖
: 只是登记谁负责而已
讲“新寿可以照NV的蓝图自己盖”这说法其实没抓到重点
这种总部等级建物,不是拿蓝图盖完就交屋那么简单
新寿就算全权配合,也不可能代为完成这些部分
所以才需要“合意解约”让NV直接接手
新寿现在要的很单纯“只要台北市政府愿意成全新光人寿与辉达直接沟通,新寿已做好在
价格上让步的准备”
新寿愿意退场,也没有要政府掏钱,只是希望市府点头同意让他和NV自己谈
补偿金由NV支付,不花台北市一毛税金
这样一来:
ㄧ、新寿依法拿回应有补偿,不会多要钱、也不吃公帑;在资本主导的市场中这合情合理
,根本不是“贪婪”
二、辉达能迅速拿到他们首选的T17、T18,不用再那考虑其他备案...(就是说,如果备
案真的这么优秀,一开始就会选了好吗);重点是他们两个直接协商才有助于谈判推进
三、市府不用提供补偿金,也就不用上议会被电;合意解约也可让北市府避开法律争议,
且纳税人零负担,对北市府最为有利
反正我以纳税人ㄉ角度来看,不要让我出钱、辉达又能留在台北就是皆大欢喜
那这解法就很简单,既然新寿同意合意解约,也说了希望市府同意让他们企业自己谈
现在就差在只要市府点头,问题就解决ㄌ
作者: tennokyoukai (博士)   2025-10-20 17:47:00
用市政府的土地买空卖空就能赚百亿,当检调失智喔
作者: madeinheaven   2025-10-20 18:22:00
土地又不是新寿的 不可能让你绕过市府去谈
作者: shadowkurumi (干断线)   2025-10-20 19:33:00
就说了合约规定盖好才能转
作者: grosjeanyang (__)   2025-10-20 19:33:00
标政府土地赚价差?说的比做的容易
作者: shadowkurumi (干断线)   2025-10-20 19:35:00
你要撕毁合约,那北市府直接收回土地就好了,搞什么转移
作者: SkyIsMyLimit (天空才是我的极限)   2025-10-20 19:48:00
所以北检来抓人的时候你要先顶吗?
作者: shadowkurumi (干断线)   2025-10-20 19:50:00
换地方盖就好,问题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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