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本公司办理一一三年度第一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资金用途计画变更
来源:台湾证券交易所
网址:https://www.twse.com.tw/IIH2/zh/market/information.html
内文:
1.董事会决议变更日期:113/12/25
2.原计画申报生效之日期:113/06/06
3.追补发行之日期:不适用
4.变动原因:
原计画系用于购置土地厂房、收购亮崴股权、转投资绿能子公司、充实营运资金及
偿还银行借款
因原购置之土地厂房,因所有权人对于买卖价格无法达成协议,故取消该笔土地及
厂房之购买,转而改购置桃园市中坜地区之土地厂房,并将收购亮崴股权案增加至收
购百分之百股权,并增加资金投入绿能子公司之营运。
5.历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计画:
变更前,购置土地厂房350,000千元,收购亮崴案86,496千元,转投资绿能子公司
40000千元 ,充实营运资金 168,269千元,偿还银行借款95,235千元,
变更后,购置土地厂房71,680千,(土地厂房不足资金改由银行贷款支应)
,收购亮崴案273,197千元,转投资绿能子公司
铭旺绿能45000千元,转投资绿能子公司铭威日光60,000千元,充实营运资金
194,888千元,偿还银行借款95,235千元,
6.预计执行进度:113年第四季
7.预计完成日期:114年第三季
8.预计可能产生效益:
亮崴股权收购100%,11年之后,现金流入可增加95429千元,转投资绿能子公司
铭旺绿能45000千元,于114年上半年资金可回收,转投资绿能子公司铭威日光
60,000千元,年收入电费为7429千元,增加每年现金流入。
9.与原预计效益产生之差异:
亮崴股权收购100%,11年之后,现金流入可增加95429千元,转投资绿能子公司
铭旺绿能45000千元,于114年上半年资金可回收,转投资绿能子公司铭威日光
60,000千元,年收入电费为7429千元,增加每年现金流入。
10.本次变更对股东权益之影响:
本次变更系考量本公司整体资金之运用效率,其变更后之预计可能产生之效益
亦属可行,对本公司营运发展有具体且及时之正面助益,故对本公司股东权益
有正面之影响。
11.原主办承销商评估意见摘要:
该公司受土地房屋之价格波动及投资标的净值变动之影响,交易相对人对于出售
价格有异动,故该公司即时寻找合适之土地房屋,另原投资绿能子公司用以承接
能源案场,惟该案场进展缓慢,故改以增资铭旺绿能,用以承接进度较快的鑫利
公司案场,及新增转投资铭威日光用以购买雅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五电厂,可降低
公司之融资压力及营运风险,增加财务调度弹性,对于该公司整体营运规划及发展
具有正面助益。综上,因而拟进行变更一一三年度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案之资金运用
计画,对该公司营运有具体且正面助益,应不致影响股东权益。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