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shhandaa (washhand)》之铭言:
: 台新跟新光并就是小吃大
: 就给人家一个有攻击的点
: 那新光董事都能决议要跟台新金合并
: 条件也都谈好了
: 为什么不是由新光主导合并
: 给人印象是大吃小
: 其实合并条件一样算好
: 让台新的人一换股完就借新光的壳 全都转成台新的人
: 这样表面上不是就少了一个小吃大的问题吗?
: 反正新光的人都能决议给台新金
: 台新的人开股东会决议要并给新光金
: 应该也不是不行
: 名给新光赚 但并后还是台新高层有绝对掌握权
: 这样不就能够解决目前小并大遇到的所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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