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航警局裁处罚锾新台币25万元
本公司承租6架A321neo型客机之相关讯息
(补充公告交易金额和交易对象)
来源:公开资讯观测站
网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146sb05
内文:
1.事实发生日:113/08/19
2.发生缘由:113年4月21日本公司同仁于桃园机场航班作业完毕后,未确认管制门是否确
实关闭,致违反民用航空法第47-1条第3项。
3.处理过程:依裁处书规定期限内缴纳罚锾。
4.预计可能损失或影响:罚锾新台币25万元。
5.可能获得保险理赔之金额:不适用。
6.改善情形及未来因应措施:针对本事件,本公司于事件发生后,立即配合机场保安主管
机关之调查,除找出事件肇因外,并制作案例宣导资料予公司持有机场通行证之所有地
勤同仁知悉。宣导完成至今未再发生类似异常案例。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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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A321neo客机
2.事实发生日:113/8/19~113/8/19
3.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单位数量:本次补充公告3架,其余3架因处于商业谈判阶段
,价格金额尚未确定,将于签约后补行公告。
交易总金额:每架约新台币21.6亿元,并将依实际年度调幅变动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
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对人:GY AVIATION LEASE 2405 CO., LIMITED
(本次补充公告其中三架)
与公司之关系:无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
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
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
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8.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交付或付款条件:依据合约。
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无。
9.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
决策单位: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议价
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市场价格
决策单位:董事会
10.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不适用
11.专业估价师姓名:
不适用
12.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13.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5.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6.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7.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18.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19.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0.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21.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拓展航网
22.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
无
23.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24.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3年5月21日
25.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3年5月21日
26.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否
27.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
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8.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
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9.其他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