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6823 滤能 买回公司股份+113年第二季财务报告

楼主: qazsedcft ( 蛋包饭 )   2024-08-01 19:00:18
标题: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买回公司股份
113年第二季财务报告
来源:公开资讯观测站
网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146sb05
内文: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113年第二季财务报告
1.提报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决议日期:113/08/01
2.审计委员会通过日期:113/08/01
3.财务报告或年度自结财务资讯报导期间
起讫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收入(仟元):226,750
5.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毛利(毛损) (仟元):7,244
6.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营业利益(损失) (仟元):(86,466)
7.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税前净利(净损) (仟元):(76,020)
8.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本期净利(净损) (仟元):(76,258)
9.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归属于母公司业主净利(损) (仟元):(70,346)
10.1月1日累计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余(损失) (元):(3.16)
11.期末总资产(仟元):1,405,952
12.期末总负债(仟元):855,621
13.期末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仟元):534,637
1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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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买回公司股份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3/08/01
2.买回股份目的:转让股份予员工
3.买回股份种类:普通股
4.买回股份总金额上限(元):326,942,365
5.预定买回之期间:113/08/02~113/10/01
6.预定买回之数量(股):250,000
7.买回区间价格(元):46.00~80.00,公司股价低于区间价格下限,将继续买回
8.买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场买回
9.预定买回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比率(%):1.12
10.申报时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积股数(股):0
11.申报前三年内买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无买回
12.已申报买回但未执行完毕之情形:

13.董事会决议买回股份之会议纪录:
案 由:拟买回公司股份案,提请 讨论。
说 明:
一、本公司为激励员工并留任优秀人才,拟自有价证眞柜台买卖市场买回本公司股份转让
予员工。
二、依证眞交易法第二十八条之二规定,订定本公司买回股份转让员工办法如附件所示。
三、本次买回股份案,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并依法令规定出具本次股份买回并不影
响本公司资
本维持之声明书如附件所示。
四、预计买回股份相关内容如下:
(1)、买回股份目的:转让予员工。
(2)、买回方式:自柜台买卖市场买回。
(3)、买回股份种类:普通股。
(4)、依法可买回股份总金额上限(元):新台币326,942,365元。
(5)、预定买回之期间:113/08/02 ~ 113/10/01。
(6)、预定买回之数量(股): 250,000股。
(7)、买回区间价格(元): 46~80 。
惟价格若低于买回区间下限时,将继续执行买回股份。
(8)、预定买回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比率(%): 1.12。
五、本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二日内,于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告相关资讯,并向金融监
督管理委员
会申报。
六、本次买回股份所订之相关事项,如经主管机关核示变更或其他事宜,拟授权董事长全
权处理。
七、依证交法第二十八条之二第六项之规定,公司之关系企业或董事、监察人、经理人之
本人及其配
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
义所持有之股份,于公司买回股份之期间不得卖出。
八、证券承销商对买回股份价格之合理性评估意见如附件所示。
九、本案业经第二届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核议。
决 议: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董事无异议照案通过。
14.“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条规定之转让办法:
滤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次买回股份转让员工办法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本公司为激励员工及留任优秀人才,依据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2第1项第1款及金融监督管
理委员会
发布之“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等相关规定,订定本公司买回股份转让员工
办法。本公
司买回股份转让予员工,除依有关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二条﹙转让股份之种类、权利内容及权利受限情形﹚
本次转让予员工之股份为普通股,其权利义务除有关法令及本办法另有规定者外, 与其
他流通在外
普通股相同。
第三条﹙转让期间﹚
本次买回之股份,得依本办法之规定,自买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内,一次或分次转让予员工

第四条﹙受让人之资格﹚
凡于认股基准日仍在职或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经提报董事会同意之本公司员工全职员工以及
本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有同一被投资公司表决权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之全职
员工,得
依本办法第五条所定认购数额,享有认购资格。
第五条﹙员工得认购股数﹚
本公司考量员工职等、服务年资及对公司之特殊贡献等标准,订定员工得受让股份之权数
,并须兼顾
认股基准日时公司持有之买回股份总额及单一员工认购股数之上限等因素,实际具体认购
资格及认购
数量由董事会决议,不得授权董事长决定。惟转让之员工具经理人身份者,应先经薪资报
酬委员会同
意后再提报董事会决议;转让之员工非具经理人身份者,应先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再提报
董事会决
议。
第六条﹙转让之程序﹚
本次买回股份转让予员工之作业程序:
一、依董事会之决议,公告、申报并于执行期限内买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会依本办法订定及公布员工认股基准日、得认购股数标准、认购缴款期间、权利
内容及限制
条件等作业事项。
三、统计实际认购缴款股数,办理股票转让过户登记。
第七条﹙约定之每股转让价格﹚
本次买回股份转让予员工,以实际买回之平均价格为转让价格(采无条件进位法计算至新
台币分为
止),惟转让前,如遇公司已发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减少),得按发行股份增加(或减少
)比率调整
之。
第八条﹙转让后之权利义务﹚
本次买回股份转让予员工并办理过户登记后,除另有规定者外,余权利义务与原有股份相
同。
第九条﹙其他有关公司与员工权利义务事项﹚
一、本公司转让股份予员工所买回之库藏股,应自实际买回股份之末日起五年内全数转让
,逾期未转
让部分,视为本公司未发行股份,应依法办理销除股份变更登记。
二、依本办法转让之股份,其所发生之税捐与费用应依相关法令由公司或员工各自负担。
第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并得报经董事会决议修订。
15.“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转换或认股办法:
不适用
16.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资本维持之声明:
滤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声明书
一、本公司经113年8月1日第五届第二次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过
二分之一之
同意通过,自申报日起二个月内于集中交易市场(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回本公司股份250,
000股。
二、上述买回股份总数,仅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1.12%,且买回股份所需金额上限仅占
本公司流动
资产之3.37%,兹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股份之买回并不影响本公
司资本之维
持。
三、本声明书业经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会议通过,出席董事六人同意本声明书之内容,并
此声明。
滤能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 黄铭文
17.会计师或证券承销商对买回股份价格之合理性评估意见:
滤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买回公司股份目的为转让予员工,其决议买回股份数量及买回价
格对该公司之财状况及股东权益等尚无重大影响,预定买回股份之价格尚属合理。
18.其他证期局所规定之事项:
作者: secretmarker (阿汉)   2024-08-01 1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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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ustinjieber (贾小斯汀)   2024-08-01 2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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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polloapollo (apollo)   2024-08-01 22:35:00
选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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