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逾20民团吁屋顶光电门槛下修至90坪 用电量高建物应加强设光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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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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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署名:记者陈嘉怡/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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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内容:
〔记者陈嘉怡/台北报导〕“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去年修正将屋顶光电入法,内政部国土
署今(15日)将召开“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研商会议,讨论建物装设太阳能板的门槛等
。逾20个民间团体则呼吁,屋顶光电门槛应下修至300平方公尺(90坪);且应要求公共
建筑、商办大楼及工厂等用电量高的建物,加强装设太阳能板,分担自己的用电责任。
内政部国土署今将召开“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具体措施第7次研商会议,拟定“建筑物
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标准”草案,预计1000平方公尺(300坪)以上新、增、改建建物
,不分建物种类,每20平方公尺强制装设1KW的太阳能板。
地球公民基金会、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绿色公民行动联盟、嘉义县大林公民电厂生
产合作社等20多个民团今天在会前发出联合声明,呼吁屋顶光电设置义务门槛应下修至
300平方公尺(90坪);针对公共、商业、工业类等用电量大的建物,应下修至每15平方
公尺就要装设1KW的太阳能板;草案应齐备移转、维护管理及消防和结构安全等配套。
地球公民基金会专员郑泰钧分析,若内政部将屋顶光电设置门槛下修至300平方公尺,可
涵盖新建、增建及改建物总屋顶面积的8成,年装设发电量可达0.22GW,可减少220公顷的
地面型光电土地使用面积;比内政部规划的1000平方公尺,多发0.05GW的电、减少50公顷
的地面型光电设置面积。
郑泰钧也表示,在屋顶光电的消防安全方面,期待装置光电的建筑物在1楼或显眼处设立
告示牌,内容包括装置容量、直流开关位置,台电与光电系统商的连络电话等,供救灾人
员利用;而建筑结构安全上,目前设置屋顶太阳光电有规范,须提供结构技师签证和结构
安全证明书,期待未来子法上路能加强相关宣导,降低民众误会及疑虑。
心得/评论:如果下修300平方公尺(90坪)以下也需要装太阳能板
这样新大楼愈多 强制安装太阳能板就愈多
绿能当道 太阳能也是其中之一 太阳能喜迎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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