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主委彭金隆与银行局对台新并新光金不同调?金管会澄清

楼主: qazsedcft ( 蛋包饭 )   2024-06-21 04:05:46
原文标题:主委彭金隆与银行局对台新并新光金不同调?金管会澄清
原文连结: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711792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甲辰年五月十五日
原文内容:有媒体指出,金管会对金融整并出现两种态度,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澄清,没有不同调。
(记者王孟伦摄)
https://img.ltn.com.tw/Upload/business/page/800/2024/06/20/4711792_1.jpg
〔记者王孟伦/台北报导〕有媒体报导,针对台新并购新光金(新新并)及台新金是否能
参与新寿私募增资,金管会内部浮现“两种态度”,主委彭金隆与银行局长庄琇媛两人不
同调;不过,金管会银行局今天回应,根本就没收到相关申请,金管会的态度很清楚,就
是“以法律人、以理服人”,没有所谓“两种态度”的问题。
金管会新任主委彭金隆日前接受访问表示,金控的合并与其子公司需要增资,基本上是两
件事,不会因为整并,而免除增资的义务;现行金控法规定,母公司须依其持股比重,代
为募集资金,若整并也是一种方式的话,当然也可列入考虑。
彭金隆上述这段话,被金融圈视为是一大利多松绑,甚至有助“新新并”推动。
不过,有近日媒体报导,台新金打算参与新光旗下子公司新寿的私募,但银行局长庄琇媛
从法律面说明通案,认为不可行,主委、局长两人似不同调,导致这个注资子公司的案件
,已经卡关停摆。
对此,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表示,针对近来媒体对一些个案的报导,在还没有收到金融机
构正式申请之前,我们无从评论;他并澄清,金管会只有一种态度,并没有不同调的问题

童政彰说,对于金融并购看法,主委(彭金隆)在本周一受访时,说的非常清楚,就是八
个字:“以法律人、以理服人”,在这样原则下,就是回归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不同调
的情况。
此外,若以通案来看,依照现有法规,金控能不能去投资寿险特别股,因为过去没有前例
,法规解释上,是否有模糊空间?
童政彰回应,市场上,如有这样的案件送进来,我们就会去逐条检视“金控法”的规定,
过去主委(彭金隆)揭示这样原则,包括:局长(银行局长庄琇媛)受访也是秉持这样原
则,当初是从法律面说明金控法之适用;不过,至今金管会没有收到正式申请,所以,我
们无从评论。
童政彰引述银行局长庄琇媛当天说明,在金控法上面,若当时有多余的资金,业者可以做
“短期资金运用”,这就是金控法第39条规定,但不允许财务性投资,也就是不能有股权
性质投资;若具有“长期性投资”(转投资),就是要回归到金控法第36条规定。
至于相关业者过去是否曾“非正式”洽询?童政彰强调,“目前为止”并没有个案送进来
,因此,无法直接套用说明。
心得/评论:
依法行政,谢谢指教。
金控能不能投资寿险特别股?
要看个案认定,至今金管会没收到正式申请,无从评论
但各路财经法学家,应该会先一步讨论......
作者: smallfox1215 (怡~~)   2024-06-21 04:34:00
实在不好说,就让我们继续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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