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王”台骅董座颜益财涉内线交易起诉 认罪缴回258万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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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12:21 杨佩琪/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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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骅被称为航运界“真正航海王”,董座颜益财有“最懂海男人”称号。(图/资料画
面)
被称为航运界“真正航海王”、“最懂海的男人”上市公司台骅投资控股(2636)董事长
颜益财等人,被控涉嫌于2020年间,透过亲友、员工人头帐户进行内线交易。检调日前发
动搜索、传唤,颜益财被以500万元交保候传,限制出境出海。全案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
,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等罪,将颜益财、台湾航空货运承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
旭辉提起公诉。
全案源于大联大投资控股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向颜益财表达合议公开收购意向,有意
收购5%到20%之股份,双方并签立保密承诺书。之后颜益财向许旭辉告知大联大的投资
意愿,要求许旭辉签署保密承诺书。
待大联大公司、台骅公司分别于同年月5月28日发布重大讯息,公告大联大公司拟公开收
购台骅普通股5%到29%,收购价为每股28元,全数以现金对价,台骅公司股价累计涨幅多
达8.82%。
检调追查,颜益财、许旭辉涉嫌消息明确后未公开或公开后18小时内禁止交易期间,指示
不知情的秘书、员工等,以人头帐户透过网络或电话下单买卖股票。不法获利、拟制性获
利共约258万余元。
检方认为,重大讯息发布之内容,于一定期间必然发生之情形已经明确,或足认事实已发
生,内部人已实际知悉消息,不能因公司或其内部人主观上不愿意成为事实,即称消息尚
不明确,或是尚未发生,或未实际知悉消息发生。
又颜益财得知大联大投资意向,双方并签立保密承诺书时,重大影响股价的消息亦已明确
,不会因是大联大发动公开收购而有不同,依法起诉颜益财、许旭辉。考量颜、许2人于
侦查中自白犯罪,并缴回所有犯罪所得,建请法院减轻其刑。
心得/评论:
拟制不法获利约两百五十八万余元,不知道法院会如何判决?
有关内线交易相关规定,规范于证券交易法第157-1条第1项
规范实际知悉发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响其股票价格之消息时,在该消息明确后,未公开前或公
开后十八小时内,不得对该公司之上市或在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之有价证券,自行或以他人名义买入或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