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鸿海决议发行海外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
来源:公开资讯观测站
网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内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3/05/14
2.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一百一十三年度海外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否
4.发行总额:暂定以美金7亿元为上限(包含超额认购部分)
5.每张面额:暂定每张债券面额为美金二十万元,或如超过美金二十万元,
为美金十万元之整数倍数。
6.发行价格:暂订依面额之100%发行
7.发行期间:暂订不超过5年
8.发行利率:票面利率暂定0%
9.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不适用
10.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画:支应海外购料所需
11.承销方式:于中华民国境外依公司债销售地区有关规定采公开销售方式办理
12.公司债受托人:待定
13.承销或代销机构:待定
14.发行保证人:不适用
15.代理还本付息机构:待定
16.签证机构:不适用
17.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授权本案之被授权人员,全权代表本公司依发行
当时市场状况决定之
18.卖回条件:授权本案之被授权人员,全权代表本公司依发行当时市场状况决定之
19.买回条件:授权本案之被授权人员,全权代表本公司依发行当时市场状况决定之
20.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授权本案之被授权人员,全权代表本
公司依发行当时市场状况决定之
21.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视实际发行时转换溢价率而定
22.其他应叙明事项:本公司债实际之发行总额、发行时点、发行及转换办法、挂牌
地点、转换价格、计画项目、资金运用进度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等,授权
本案之被授权人员,全权代表本公司依发行当时市场状况决定之。任何与本次发
行有关事宜,如遇有市场情况变更、法令变更、经主管机关要求修正、基于 营运
评估或因客观因素而须变更、补充或有未尽事宜时,授权本案之被授权人员 全权
代表本公司处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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