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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a1 (q1a1)
2024-04-23 19:17:151. 标题: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改列为上市公司挂牌前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供公开承
销案
2. 来源:公开资讯观测站
3. 网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4. 内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3/04/23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总金额120,000,000元,股数12,000,000股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8.发行价格:暂定每股以新台币108元溢价发行,惟实际发行价格授权董事长依市场情况
及承销方式洽证券承销商协调订定之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发行总数之15%,计1,800,000股
10.公开销售股数:发行总数之85%,计10,200,000股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
依据证券交易法第28-1条规定及本公司113年3月12日股东会决议通过由原股东全数放弃
优先认购权,全数提拨办理上市前之公开承销,不受公司法第267条关于原股东优先分认
之规定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1)员工若有认购不足或放弃认购部分,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购之
(2)公开承销认购不足之部分,将依“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证券商承销或再行
销售有价证券处理办法”规定办理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借款及充实营运资金
15.其他应叙明事项:
有关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运用计画、预定进度、预计可能产生
效益、经核准发行后订定增资基准日及股款缴纳期间、议定及签署承销等所有相关文件
,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于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令规定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并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申报等一切与本次发行新股有关事宜等其他相关事项。如因法令
规定或主管机关核定,及基于营运评估或因应客观环境需求而有修正必要,暨本案其他
未尽事宜之处亦同